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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有风险“捡便宜”须谨慎
2012-09-17 15:38:53 来源:本站

    “仅18.9元,原价83元的浪漫双人下午茶套餐,与他(她)共享午后浪漫时光!”“仅78元,可享原价598元的个人艺术写真套餐!”“13.9元可享原价40元的4D电影完美动感盛宴套系一份!”……与一般的网购相比,网络团购更加低廉的价格着实让网购一族心动不已,然而,团购的多了,网购一族们因为团购而产生的各种“抱怨”也多起来。

  团购商品质量良莠不齐

  “我团购了3张KTV优惠券,后来凑不够人,想退票,可是联系了客服好多次,他们就是不给退,服务态度可差了。”市民小任告诉记者,日前,她从网上看到每个人只要9.9元就可享受欢唱3小时的KTV优惠券,于是购买了3张,打算约朋友小聚的时候使用,可是,当她带着两个朋友来到这家KTV练歌厅时,店员告诉她,要用团购的4张优惠券才能享受优惠,3张不能使用,小任不得不用原价请朋友们欢唱了几个小时。回到家,小任想把团购的优惠券退掉,没想到又遭遇了“服务差”。“本来想图便宜,最后却生了一肚子气。”小任无奈地说。

  “我团购的8寸蛋糕跟原来买的差距很大,大小差不多,就是明显薄很多。”“我团购了一次涮肉,可去了半天也没服务员招呼我们,服务根本跟不上。”“我团购了一个摄影套餐,服装不能自己选,很受限制。”……自从团购“火”起来后,团购网站便多次成为工商局、消协公布的消费投诉热点,由此引发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消费者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随便在论坛里、社交网站上都能看到不少关于团购的投诉。

  专家提醒谨慎团购

  团购投诉量缘何如此之多?“贪图便宜是受到侵害的最直接原因。”9月12日,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吴惠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们收到过很多关于网购的投诉,但专门针对网络团购的投诉不是很多。

  “今天上午,有个老大爷过来投诉,他从网上团购了一辆折叠自行车,结果车快递到手里后,竟然发现自行车根本打不开,更谈不上用了。”吴惠卿告诉记者,因为网购多是异地购物,卖家的地址不确定,消费者遭遇消费陷阱,却难以找到被投诉对象,会造成维权难,为此消协曾建议相关部门查处虚假宣传,对货运渠道加强监管,同时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提醒。

  吴惠卿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团购过程中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有理性、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消费者。同时,他建议消费者尽量去正规网站、信誉好的网店消费,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为日后维权提供必要、合法的有效依据。

  维权可依现有法律

  近年来,网络团购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网络交易形式,随之出现了消费欺诈、以次充好、维权困难等问题。针对网络团购的特点和消费投诉中反映出的热点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今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好网络团购市场准入关,督促团购网站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加强网络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各类网络团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团购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遇到消费陷阱,消费者该怎么维权呢?9月14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栾鸾。栾鸾律师介绍,虽然相对于传统消费方式而言,网络团购在形式上产生了创新,但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看到商品信息,确认需要后在网上支付购买,这看起来是和网站在进行交易,实质上是和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商家之间的交易。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商品和服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与应有的质量不符,则商家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和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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