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CP信用投诉中心了解,影楼在团购网站搞活动,宣传照片却用了其他自由摄影师的作品?近日,有网友在Oncity的论坛发出一则名为《中山某影楼盗用他人照片团购牟利(附录音)》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记者调查了解到,团购网站上涉嫌侵权的图片曾在2009年发布在中山某摄影师的个人空间,而该影楼工作人员也承认图片是别人的,原作者欲维权却遭到对方威胁“你回中山一样干掉你”。目前该图片已经在网站撤下。
7月12日上午,网友在O ncity的论坛上发出一张帖子,称近期在某团购网上出现的一家摄影团购,是中山某老牌影楼的团购活动。“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里面的宣传照片竟然是大家熟悉的摄影师‘午后××’和‘格××’的照片。”发帖人称,经过与两名摄影师证实,他们并未授权该影楼刊登他们的作品。
该帖子一发出之后,立刻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网友“guozini”就回帖表示:“难怪这些照片那么熟眼,好像在哪里见过,原来是盗图。”7月12日下午,南都记者在该团购网站上也看到了那几张涉嫌侵权的图片。
根据网友的回帖内容,记者随后在“午后××”的PO CO空间上看到,空间内一辑名为“烛光浴”的图集中,有一张图片就和团购网站中出现的图片完全相同,该图集显示的发表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拍摄地点为上海。
作者:已是第二次被侵权了
记者通过网络联系上自由摄影师“午后××”,他通过Q Q向记者表示,他是在微博团购信息上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的。“午后××”透露,他的照片一共被盗用了三张,他朋友格××的照片被盗用两张。“上面的模特儿是我的朋友,上海女孩,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照片的原作者。”
对于侵权一事,“午后××”表示并不罕见,现今中山的影楼行业比较乱,侵权是常有的事。“我也被中山某网站私自发了我的作品来招揽摄影模特,但事情过去很久我就不想提了,这是我在中山本土自己发现被侵权的第二次事件。”午后××表示:“事件就是我们的作品被盗用了做商业用途,这些都是我们的作品,我们有证据证明对方侵犯了我们的著作权,侵犯了模特的肖像权。目前正准备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而另一名被侵权的作者“格××”则对事件了解得不多,但如果需要证据,也是可以提供原片的。
老板:担心有人在“搞”我们公司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这家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对于网上关于该公司团购图片侵权的问题,该公司老板郑女士表示,她刚刚从外地回来,对此事还不了解,现在怀疑自己公司正在被同行做一些信誉上的侵害,包括新闻界、网络、还有派人进来我公司扰乱我们的管理程序。“我现在很担心是有人在搞我们这间公司。”
随后记者对于侵权一事提出了多个问题,郑女士将提问抄在本子上之后,表示要等他们的律师过来才能回答记者,并称到时候会电话联系。昨日截至发稿时,记者都没有接到郑女士打来电话。
现状
涉嫌侵权图片已撤下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再次登录团购网站,发现涉嫌侵权的几张照片已经全部撤下,团购活动也已经于7月12日17时结束。
对于此举不少网友表示,在发生此事件的第一时间他们已经在微博上@了团购网站,可是该团购在12日上午还在用该图片做团购精选的主题图,让人不解。
律师看法
涉嫌侵犯著作权
对此事件,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的邝昕表示,摄影师无论是发在自己Q Q空间上或者个人主页上的作品,就算是已经发表了,一旦有他人没有征得本人同意,之前没有任何联系与沟通,将其作品用于商业目的,以获得盈利,这就侵犯了对方的著作权。
海天律师事务所的郑万臻律师也认为,如果被侵权的作品为人物照片,事先也是没有与当事人进行过沟通,类似这次事件中的人物艺术照,这也很有可能同时构成了侵犯模特的肖像权。
另外,郑万臻建议,针对通过Q Q聊天使对方感觉到人身安危受到威胁的,可以立即报警,求助于警方。但是对于网络上的言语类似恐吓是否要负法律责任,现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需要经过事件背景的调查,是否双方原本有矛盾从而判断。但是采取报警方式是较为妥当的方式,就相当于我们到医院就诊先挂个号。
事件升级
作者遭“干掉你”威胁
昨日下午,正当图片真正作者还无法确定时,“午后××”向记者表示,对方影楼一名工作人员谭某通过Q Q与他取得了联系,并发来两人谈话的部分内容。记者在聊天内容看到,对于未经别人同意而使用图片在团购中的问题,谭某进行了承认,并回应称:“这么说,全世界都在用,哪你怎么说?”
谭某还表示,那些照片是他自己传上的,“有什么事冲我来,随便你怎么想!”并对对方在网络上引起的事件表示极不满意。声称:“你想我陪你玩,想怎么样,你回中山一样干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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