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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分子冒用消委会名义搞信用评审
2011-09-16 16:09:5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广州讯针对一家名为“广东省工商企业诚信单位评审中心”的单位冒用消委会名义搞信用评审,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郑重声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未设立该中心,也未以该中心的名义开展评选活动,提醒有关单位不要上当受骗。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广州讯针对一家名为“广东省工商企业诚信单位评审中心”的单位冒用消委会名义搞信用评审,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郑重声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未设立该中心,也未以该中心的名义开展评选活动,提醒有关单位不要上当受骗。

  2006年8月以来,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接到一些企业的咨询、举报,称有一家名为“广东省工商企业信用单位评审中心”的单位,向广东省内各工商企业、学校、服务性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开展争创广东省“诚信单位”评审活动的通知》,通知他们参加“诚信单位”评审活动,评上的单位将发证书、牌匾,收费从6800元到2万元不等。

  广东省消委会接到咨询、举报后,先通过广东省工商局经检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没有这家单位的企业登记记录。随后,他们登录这家名为“广东省工商企业诚信单位评审中心”的网站(www.cn12315.org.cn)进行查看。在其网站上,该中心宣称,其评审工作机构是由“广东省消委会牵头组建的,对经过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广东省‘诚信单位’的荣誉牌匾和证书,并在《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上公示”。经调查,广东省消委会得知,该中心第一批公布了11家企业,所授予企业的“诚信单位”证书和牌匾上,加盖了假冒的广东省消委会的公章。为打击这种欺骗行为,广东省消委会一方面提醒咨询、举报的企业不要受骗上当,另一方面及时向广州市公安部门进行了举报。广州市公安部门立即立案进行侦查,现已对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拘留审查。

  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出郑重声明,声明中说:“我会从未设立‘广东省工商企业诚信单位评审中心’,也从未以该中心的名义开展评选活动。该中心开展的‘诚信单位’评审活动以及其他单位开展的‘消费者信赖品牌’、‘行业品牌十强’评选活动均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无关。上述单位擅自使用我会名称开展评选活动的行为,损害了我会的声誉和公信力,也损害了企(事)业单位的利益,误导了消费者。我会将视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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