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在国家不断出台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之下,房产“假赠与”合同公证这种偷逃税款的交易方式开始被“开发”出来,并被越来越多的人应用。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伴随“假赠与”合同公证数量的攀升,不少矛盾纠纷也开始显现,让双方当事人“反目”。对此,市公证管理处提醒,签订赠与合同存在很大风险,公证机构对其风险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当事人要慎重办理,以防掉进房产“假赠与”公证陷阱。
赠与房产有问题,原业主不担责
案例:外地来济青年小刘和家住历城区的许先生达成了协议,双方通过赠与合同公证实现了房产交易,并很快办理了过户手续。可小刘住进去没多久,就发现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一遇下雨天就漏水。气愤的小刘找到许先生理论,并要求给予补偿,可被许先生一口回绝。后来,小刘找到公证处咨询,才明白自己占了小便宜却吃了大亏。
点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房产有瑕疵的(除恶意隐瞒外),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房产有问题,原业主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假赠与”逃税将被严处
案例:“你的房子买了不足5年,若直接交易,要缴5.5%的营业税,不如办理赠与公证,费用能省不少。”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对前来售房的薛女士说。薛女士算了算,她的房子取证不足两年,预计售价大概40万元,如果直接交易,契税、营业税得要3万元左右,但若是赠与的话,契税只要1.6万元。最终,薛女士通过“假赠与”方式将房子卖给了受赠人。
点评:对个人赠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赠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赠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一经发现,将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案例:为了在房产交易中避税,家住槐荫区的王女士和买主张女士来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准备公证完后,过几天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没多久王女士反悔,想撤销公证合同,为此她找到公证处,可公证人员说不能撤销。此时,张女士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王女士尽快给张女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点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法律规定之外不适用前款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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