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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虚假宣传钯首饰经营者被罚3万元
2011-09-09 11:26:04 来源:中国市场秩序网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江西省吉水县某超市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将钯首饰标称为钯金首饰,误导消费者,日前被当地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江西省吉水县某超市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将钯首饰标称为钯金首饰,误导消费者,日前被当地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自今年6月份以来,该超市为促销钯首饰,在首饰专柜设立的“今日饰品价格牌”和柜台内首饰商品标签上,分别将两款钯首饰标注为钯金首饰,并故意将钯首饰宣传成钯金首饰,误导消费者。钯与金是两种不同的贵金属,金的市场价格比钯高出十多倍。据吉水县工商局有关执法人员介绍,依据有关规定,贵重金属只能以一种元素命名,该超市将钯首饰宣传成钯金首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钯首饰中含有金元素,其做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对其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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