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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认证的五大障眼法
2011-09-08 15:28:35 来源:中国市场秩序网
据了解,一些机构私自从事认证并未经过认监委的认可,严重违反了认证条例。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据了解,一些机构私自从事认证并未经过认监委的认可,严重违反了认证条例。

  记者今天在北京大中电器城,碰到一位正在陪父母买空调的马先生。三口人在电器城徘徊了好几圈也拿不定主意。“我原本还挺相信那些标有权威机构认证字样的商品,觉得那都是经过严格检测把关的,可前段‘欧典地板’事件的曝光,连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的‘3·15’标志都出了问题,现在真不知道该相信谁了?”马先生向记者抱怨着。

  的确,今年以来,“牙防组事件”、“数字电视高清认证”,以及目前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所谓各种“权威认证”,搞得认证市场扑朔迷离,真假难辨。像马先生一样,如今,人们对各种“认证”的权威性已大打折扣。据有关调查显示,“欧典事件”后,消费者购买商品遇到“3·15”标志时对其不再信任的达到61%,甚至引发了公众对“认证”业的普遍怀疑。

  是什么原因搅得我国认证市场波澜起伏?认监委法律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一语道出我国认证市场混乱的缘由:“如今,‘认证’这个词太时髦,加上百姓对‘认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社会上一些机构便以此钻空子,乱用‘认证’一词,导致真假‘认证’鱼目混珠"。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违法认证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混乱现象。

  当前,社会上一些非认证机构进行的表面上看似“认证”的活动,扰乱了认证市场。如一些中介机构,特别是设在政府部门下,带有“国字头”的一些行业组织及协会,将其对外开展的评价、评定、评比、论证等活动均冠以“认证”字样。如某协会为妇女儿童产品进行推介,在产品上冠以“认证”、“认可”字样。当认监委对此事进行调查时发现,此机构的当事人并不懂什么是认证、认可,只是觉得“认证”一词好用。

  一些媒体宣传报道用词不当,将一些评比、评定活动当成认证。如某媒体报道称,“某某通信企业获某国家级协会认证”,文中内容却写的是该公司获得该协会颁发的“质量、信誉双保障实施企业”证书,将国家级一些协会的评比活动误当成认证。

  有的广告商或产品推介部门,为达到宣传目的,随意在其产品上夸大其辞,滥用“认证",误导消费者。如某某健胸产品的宣传广告赫然写道:“该产品由五大权威机构共同认证:诺贝尔化学奖某某技术应用成果、澳大利亚某机构技术支持、某保险公司产品责任保险、绿色美体国际研究会认证推荐、卫生部各项严格检验并授予具有丰胸功效的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我们且不说“绿色美体国际研究会”是否有认证资格,其他4家机构根本就不是认证机构。

  还有一些人将认证机构对某种产品局部构件做的相关认证,当成是对整个产品的认证。如近期认监委针对数字电视产品“高清认证”事件特发声明澄清,目前认证机构所做的“高清认证"只是对电视显示器部分的清晰度进行了认证,并未对整个数字电视进行高清认证。而一些人为了推销产品,混淆概念,在一些数字电视机上加施“高清晰”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

  此外,一些社会组织及协会,虽然具备了相应的技术条件,却在没有得到认监委的许可下,私自从事相关认证事宜。如15年以来曾为9种牙膏、牙刷、口香糖等口腔保健用品做认证的全国牙防组,尽管其在推动国家口腔保健卫生事业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牙防组”因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又未经认监委许可,其从事的口腔保健用品质量评审工作就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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