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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租房要看两证
2011-09-02 09:25:22 来源:  重庆商报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明明半个月前给了房东3个月的租金,现在突然冒出另一个房东赶我走。”昨日,在渝中区十八梯农贸市场杏林小区的租赁户李丽(化名)打进本报热线无奈地说,自己遭遇“三手房东”,被骗了1000元租金,如今还要面临被正牌房东赶出门流落街头。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明明半个月前给了房东3个月的租金,现在突然冒出另一个房东赶我走。”昨日,在渝中区十八梯农贸市场杏林小区的租赁户李丽(化名)打进本报热线无奈地说,自己遭遇“三手房东”,被骗了1000元租金,如今还要面临被正牌房东赶出门流落街头。

  述说:正牌房东上门才知被骗

  昨日,记者来到李丽租住在4楼的房子,这是一栋老居民楼,一个20多平方米的单间房被隔成两个房间。她租的是比较大的那一间。李丽告诉记者,5月22日,她和朋友走到十八梯农贸市场杏林小区时,看到了一则房屋出租广告。租房心切的她马上联系了广告上的“房东”冉先生去看房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个月租金250元。“冉先生说他就是房主的朋友,因房主去了外地来帮忙收租金,无法提供房产证。”但冉留下身份证号码,还自报家门,称在南坪上班。李丽最终打消了顾虑交给冉1000元,其中包括一季度的租金750元和押金250元。双方还拟定了租房合同并签字。

  前晚8时许,李丽进门一看,床上居然坐着一个中年陌生男子,自称是房主,来收下一季度的房租。李丽当时一头雾水,经过查看这位自称房主的徐先生提供的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她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她马上联系冉某,但手机停机一直到现在。

  李丽说,1000元房租被骗走,自己刚生完小孩,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她已经没钱再租其他的房子了。

  调查:“租房合同”不被承认

  李丽拿出她与冉某签订的“租房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上有冉某身份证号码以及电话,记者拨打冉某的手机,已停机。随后,记者联系到房主徐先生,徐先生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冉某,他在今年3月把房子租给一个叫小邓的人,为期3个月。和“二手房东”小邓联系后,对方称,他也是通过贴广告转租给冉某的,目前也无法联系到冉。徐先生对于李丽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如果李丽要继续住,必须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租房要看两证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志愿律师团宁律师表示,李丽手中的这份租赁合同只存在于她和冉某之间的租赁关系,正牌房东徐先生有权不履行合同要求李搬走,建议李尽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BCP信用投诉中心提醒租房的市民,一定要看到房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件才签订合同。如果要转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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