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临近,旅游成为了许多人的第一选择,而众所周知,旅游时的消费陷阱也是很多的,如旅游合同、旅游保险还是旅游地消费等, 而这些也成为了旅游者的心里障碍。
7种旅游消费陷阱警示
NO.1 AA制自驾游暗藏玄机
“全体成员AA制,只收取食宿成本价”,这是一些非旅行社的俱乐部在去年“十一”期间喊出的宣传口号。然而,这种旅游方式的组织者是否涉嫌盈利呢?曾经参加过此类旅行方式的刘先生说:“他们不可能不盈利!”不管怎样,大家只要记住一条秘诀:请公示消费账簿。
NO.2出境游另加收费景点
去年,一名六旬老人一纸诉状投诉了某旅行社,称由于看中2600元/人的诱惑团价,参加了其组织的“新马泰7日游”,但在缴纳了2600元的团费后,该旅行社在途中又擅自增加8个旅游景点,并强行加收1600元“自费项目费”。如何对付这种情况?秘诀:游客首先不能只认“低价出境游”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可在出境游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别标注“自己只认可的自费项目”。“如果超出游客要求,导游仍有强迫消费的举动”,管理部门提醒,游客一定要索要消费项目有效票据,最好利用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将过程拍摄下来,以便投诉时举证。
NO.3非法组团国内游
“你想花最少的钱,在这个‘十一’获得最大的快乐吗?只需269元,并提前预付50元定金,就能在‘十一’假期享受到贵州水银河3日游。”一些促销员登门揽客,有关部门提醒,这大部分属于非法组团。克敌秘诀:低价诱惑加诈骗是非法组团的最大特点。杜绝非法组团有三个方法,不要相信找上门的“推销员”;要求组团方出示详细行程与住宿安排;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
NO.4路边有车拉你周边游
北京门头沟王先生一出门,就被两个漂亮的服务人员拦住,他们指着路边的一辆中巴,告诉他:“到北京周围转一圈,省钱又方便。”这也是一种陷阱,他们隐瞒车辆资质拉你上路,以价廉物美吸引客源。克敌秘诀:一辆正规的旅游车辆必须具备硬件达到国家旅游车资质标准;驾驶人员要经过旅游资质培训;要由交通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发“旅游车经营许可证”三个条件。
NO.5报名地点不同游费差一半
刘先生刚刚在北京国贸附近的报名点签完旅游合同,交了1800元,他妹妹告诉他同样的旅游线路,她在石景山只交了988元。刘先生只能安慰自己:肯定不一样。据消协调查发现,这是由于旅行社在不同报名点设立了不同的报名标准,导致价格不一。警示: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就同一线路最好要“货比三家”,参考各家旅行社的价格,如加入豪华团,事前和旅行社签约时,可以把相关待遇、路线、参观景点等列明细并约定赔偿标准。
NO.6瞒天过海的餐饮陷阱
在旅行中就餐,有些餐厅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和激发食客的兴趣,就在菜名上大做文章布下圈套。比如,“阳春白雪”其实只是“青椒炒土豆丝”;“翠柳啼红”则是“红椒炒油菜”;“母子相会”竟是“黄豆芽拌黄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秘诀:不要看着新鲜的菜名就认为是当地特产,要仔细甄别,最好问一下服务员菜品的主料是什么。
NO.7偷梁换柱的餐饮陷阱
沿海的许多旅游城市的许多餐厅都出售海鲜,而且还会让消费者现点现做。然而有时候,明明在食客面前欢蹦乱跳的活鱼活虾,到了后厨就被调包成了冷冻海鲜甚至是存放一段时间的死海鲜。鉴别小常识:比如死鱼略有土腥味;肉发黏,没有爽口的感觉;鱼眼下陷(活鱼眼往上鼓);光泽发暗等。饮食专家建议,大的海鲜品种最好事前做个记号,比如在上面插根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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