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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团购发票该找谁开?
2011-11-01 13:40:31 来源:网络导报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团购网站在中国,仅一年时间已疯狂增长到5000多家,但是,这一新生事物却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近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团购消费时索要发票被拒。记者调查发现,拒开发票已成为团购行业一潜规则。

  虽然,团购网站和商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据易观国际的预测报告,每年,商家因团购不开发票,而躲过的国家税款,总额已超过5亿元人民币!

  那么,团购发票应由谁开具?价格低能否成为商家不开具发票的理由?本报记者采访了各大网站及相关律师。

  案例

  团购拒开发票已成潜规则

  团购模式价格低廉,许多网民养成了购物消费前先团购的习惯,但是消费者慢慢发现团购消费不开发票成了行业“潜规则”,消费者维权遇到难题。

  在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遭遇过团购索要发票被拒的情况。周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前不久,她在一家自助餐厅进行团购消费,因当天是周末,价格比团购价高出20元,于是周女士又支付了20元现金。饭后索要发票时,餐厅工作人员称,只能开具20元的发票,团购时支付的数额不予开具。周女士当即拨打税务热线进行举报,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后,餐厅工作人员不仅如数开具了发票,还送给周女士2张餐券。

  10月上旬,市民李女士团购了一家餐厅原价155元、现价89元的烤肉双人套餐。10月16日晚消费后,李女士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但工作人员称,团购已经是“赔本生意”,不能开具发票,并称团购网站上已经注明,参加团购就视为认可此做法。事后,李女士特意登陆团购网站,并未找到关于该店不开发票的说明。李女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件事让她很气愤,影响了对下次团购的信心。

  上周,刘先生在嘀嗒团参加了一家知名连锁餐厅的团购套餐。刘先生向团购网站支付了一元钱,购得这家饭店价值50元的套餐券。团购网站规定,参团的消费者到店内再付100元,即可享受原价150元的套餐。当刘先生就餐后向饭店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时,对方却告诉他,团购消费都不开发票。随后,刘先生致电嘀嗒团,网站的客服工作人员回答是:现在团购一般都没有发票,并称这家餐厅搞团购活动已让利很多,如果再开发票,店方赚得更少了,希望消费者多多谅解。“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开始觉得人家做生意也是要赚钱的,已经优惠这么多了,要不要发票都无所谓。”刘先生说,几次参团下来,他索要发票从未成功。这让刘先生十分纳闷,难道商家让利,就可以不开具发票了吗?

  调查

  商家与网站:互踢皮球

  10月30日,记者浏览了拉手网、58同城等几家团购网站,除少数组织团购的商家在网上明示“本次团购属于特殊优惠,商家不提供发票” 或“开发票请到前台联系”等外,网站上大部分商家没有标注与开发票相关的信息,团购网站也均未标明是否可开具发票。

  记者致电美团客服随机咨询当天团购的“儿童剧《爱丽丝梦游仙境》门票”是否可以开发票,美团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美团网只是一个推广平台,不负责开发票,具体是否能够开发票需要与商家联系。随后记者给该商家打电话咨询是否能开发票,商家只说了一句“要开发票找网站去”,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相继打电话给糯米网、58团购、24券等团购网站客服,客服人员都表示,团购网站只是一个平台,不负责开发票,是否能开发票应该由商家决定。58团购客服同时表示打折产品很少开发票。而24券客服告诉记者,一般参与团购活动的商品都不开具发票,消费者在团购时都有电子记录,消费者可以放心消费,如果出现问题,网站会帮忙跟商家协调。

  随后,记者从团购网站上随机找了几家参加团购的商家,并打电话询问其是否提供发票,得到的回答均是“不能”。

  对于不开发票的原因,在美团进行团购的东来顺天坛店工作人员表示,参与团购的商品已经给予消费者很大折扣,如果再开具发票,恐怕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位于丰台区的某酒店客服告诉记者,团购用户都不开发票,这是行业内自然形成的规则,团购本来就是为提升人气和知名度,让利程度已经很高,再开发票就没有利润了。而朝阳区一家知名连锁酒店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向团购网站提供发票,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如需索取发票请找团购网站。

  拉手网CEO吴波曾表示,拉手网的所有团购项目在与商家签约时就约定,必须由商家出具发票,否则不会与该商家签订合同。但是,由于团购网站众多,团购网站都在抢好的商家,商家可选择范围很大,相对来说商家比较强势,很多团购网站并不敢把开发票作为与商家签约的必备条件。

  观察家:倾向团购网站开具发票

  根据团购导航网站“团800”的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7月,全国团购网站数量已突破5000家,一年间增长超过1000倍。从销售规模来看,根据易观国际的预测报告,预计今年中国团购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按照5%的平均税率计算,团购行业每年逃税将超过5亿元。

  对此,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认为团购是新生事物,这部分尚没有法律规定,提供团购服务的团购网站性质是中介还是交易实体,到底该由商家还是团购网站提供发票,还需进一步商榷。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认为,鉴定团购网站这一新生事物的性质,决定了到底该由谁开发票,但他更倾向于团购网站开发票。因为消费者把款项支付给了团购网站,这个交易环节是完整的,应该由团购网站负责开发票。至于这个成本如何分摊,是团购网站和商家协商的事情。

  律师:让利,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理由

  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丽萍则对本报记者表示,价格让利仅仅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能作为拒开发票的理由。

  互联网界著名律师游云庭认为,团购开发票要分情况来定。第一类团购网站如美团、糯米、拉手等都属于团购服务提供商,他们一般先向产品生产商和实际服务提供者购买,然后再销售给消费者,相当于零售商,当然要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类是团购平台服务商,代表是淘宝网聚划算频道,但淘宝网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团购服务,消费者在聚划算频道页面上直接向淘宝商城各大商户付款购买商品,所以团购的质量责任应由实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户承担。

  税务机关:发票应由钱款接收者开具

  从商家的说法和消费者的态度来看,团购不开发票似乎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那么团购到底应不应该开发票?应该由谁负责开发票?价格低是否能成为不开具发票的理由?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拨打了北京市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价格让利仅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商家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商家必须依照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此,在消费者结账索要发票时,商家如果以各种理由不开具发票,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至于消费者该向谁索要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把钱给谁就向谁索要发票。如果钱是打给团购网站的,那么发票就应该由团购网站开;钱是直接给商家,发票就应该由商家开。如果遇到对方拒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税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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