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货再签收’的快递新规早已实施,但快递员说包装完好就要先签字,不能拆开看。”近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这一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收件人都有验视快件的权利。
快递员:包装完好必须先签字
在鼓楼区上班的林女士前阵子在淘宝网上买了一部手机,当快递员把手机送上门的时候,李女士要求先拆开包装确定东西没有损坏再签收。可快递员却表示,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要先签完后再验货,并表示要急着去送件,催促林女士签收。
当快递员走后,林女士发现少了一条耳机线,向卖家反映此事,卖家却以要提供“验货时缺少耳机”的证明,才会补发。
“耳机没掉是小事,万一是手机没了呢?”林女士说,此前早有听说快递5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国家标准,为什么快递员还是不让验货呢?
很多市民都有过类似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福州多名热衷网购的市民,结果大多数人都表示,大部分快递员都要求先签字再验货,很少有同意先验货的,一些快递员甚至签完字后就一溜烟没影了。
“我们每天都有任务量,一般外包装完好确定没有问题,大家都急着去送下一单快件,很少有时间陪着收件人拆箱验货。”福州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小刘说。
代收快件基本不“验”
走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快件都是办公室前台或小区门卫代收的。快递员在将快件交由代收人时,很少有代收人会验视快件。
“送到企业的快件,除非是到付或有‘货到付款’的业务,才会要求本人来收,其他的都放在前台。”福州汇通的快递员小王表示。
在东街口某大厦上班的前台文员王小姐表示,收快件时一般只是核对下快件数量和收件人的名字,很少去验货。“公司有时候快件好几十个,我们一个人也验不过来。”
而快递员为了省事,除了找前台和保安签收,有的甚至违规操作,直接放在某处。前不久,新浪微博网友“will养了三只小海豚”更是遭遇快递员随便“扔”快递的尴尬,半个月前她网购的东西一直未到货,登录快递公司网站查运单信息发现竟然是“已签收”状态,签收人竟然是“水表箱”。然后他去查水表的时候,发现快递员确实在没通知他的情况下就把快件直接放在他们家的水表箱上,让人哭笑不得。
收件时可约定是否先验货
记者了解到,此前5月1日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意见稿也提出,收件人有权先验货再签收,但是最终定稿对这项内容进行了调整,规定除非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否则收件人应该先签字再验货。
省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并不存在矛盾,收件人在签字后仍然有权要求对快件进行验视。对此,《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也规定,寄件人可以和快递企业约定“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
申通快递福州公司的常务主管赵荣军表示,收件人如果在外包装无破损的情况下执意要先验货,可以和快递员协商,在运单上注明快件包装无破损,然后再当面进行开箱验货。
“如果快递员不让验视,消费者有权拒收。”八闽律师事务所的尤文香律师说,如果是“先验后签”,发现快件有短缺或损坏,消费者就有权拒签。当然,签字也仅仅是代表收件人对快件只是初步判断没有问题,如果到时候能提供证据证明快件在运送过程中遭到损坏,同样可以要求赔偿。
尤律师还指出,一般的快件必须由本人签收,如果快件有委托他人签收,须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进行代收。快递公司在送件时就有义务确认收件人是否有收件权,例如查看前台或者门卫出示收件人开具的委托书,如果收件人没有正式委托代收人签收的,快递公司负有快件损毁或丢失的责任。当收件人有正式委托代收人收件时,代收人就有验视快件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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