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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存真空 网上购药乱象丛生
2012-08-30 14:35:32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日前,来自上海市嘉定区法院研究室消息称,某网物网站金冠卖家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渠道采购乐敦、参天、狮王等知名品牌的眼药水等药品在网上销售,被上海嘉定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日前,来自上海市嘉定区法院研究室消息称,某网物网站金冠卖家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渠道采购乐敦、参天、狮王等知名品牌的眼药水等药品在网上销售,被上海嘉定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昨日,商报记者以“乐敦”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结果多达4千余个。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在介绍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络销售药品鱼龙混杂,法规监管形同虚设,亟需完善。

行业:网上售药乱象丛生

昨日,商报记者以“乐敦、眼药水、日本”为关键词在淘宝网上搜索,结果多达3千余条,且很多卖家打出“日本原装正品”的字眼,这些眼药水价格从数十元到百余元不等。

仔细比较,这些上百元的眼药水绝大部分都打着国外代购的旗号,而国产眼药水的售价鲜有超过20元。

某大型购物网站卖家“永新商城”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产品如果出现了任何质量问题,都由日本公司负责,至于进货渠道是哪家日本公司,他称不方便透露。另一个卖家“强调蚁族”的客服人员介绍,所销售的眼药水有保健类的,也有药品类的。

商报记者还咨询了多个卖家是否有线下实体店,对方均不予作答。

新桥医院朱波教授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就接到过多起服用网购假药而到医院就诊的案例。

重庆立万律师事务所陈金柱律师介绍,每个月都会有几起消费者咨询假药等网上购物维权,寻求法律援助的案例。“但由于金额小、数量少、管辖权等因素,只停留在咨询,没有上升到起诉阶段。”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商报记者,从整个行业来看,网上销售的药品主要是成人用品,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其中,误导性的夸大宣传、无证卖药以及销售假药是主要问题。

原因:网上药店监管真空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商报记者,网上药店现在的销售额一年一亿左右,在整个药品销售额中占比不到1%。相比国外,目前国内的药品网络销售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监管目前比较缺位。

“可以说现在网上药店是既没有法规,也没能执行。目前只有两个准入证书规范网上药店,其他相应的具体法规和处罚措施都没有健全。”郭凡礼说。特别是药品代购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在法律上,比如“代购”一词,也很难被定义。

惠好药尚网负责人在采访中向商报记者坦言,由于监管困难,部分人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开店自己搭建一个网站卖药。

“我们目前也代购药品,但主要针对国内药品,没有涉及进口药品。”惠好药尚网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药品的进口许可等的审批比较麻烦的,而且国外的药品如何保证其安全性也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现在大多网上药店都不涉及此业务,个人代购更不在允许范围内。

真相:网上药家均有实体店

商报记者查询到,根据国家食药监局2005年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必须是自主经营的连锁药店才可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取得网上经营资格。且应该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

也就是说,合法的网上药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线下实体店和上述两个证书。

记者以“药店”为关键词在网上搜到相关网站以及综合网站上的个人店铺上千家,大多页面上并没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信息,也就是意味着大多数网上药店都是无证经营的黑药店。

阿里巴巴团体公关部西南地区郭玲表示,淘宝只提供平台,不涉及销售。针对淘宝卖家会实时动态监控,但淘宝上有上亿个产品,消费性如发现违规产品,可以点击商品旁的举报,淘宝将很快进行处理。

消费提醒

网上购药认准“两证”

市食药监局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建议消费者尽量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去购买。如要网上购买,就要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正规网站。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不能判断证书真伪,可以到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合格网站目录。此外,国外的药品进入中国市场销售必须在国家药监局取得进口相应的药品批准文号。

同时,重庆立万律师事务所陈金柱律师也建议,如消费者购买到假药,有理由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和《合同法》要求商家进行退货和进行损失补偿。同时还应及时向药监局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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