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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8000元!淘宝网上演“1元门”扬州网店中招
2011-09-23 15:29:30 来源:扬州晚报
9月1日,有网友发现,在他淘宝上开的卖鞋小店里,竟然一下来了几十笔团购生意,可是这些交易的成交单价却仅为16元,刨去每单运费15元,相当于每双鞋只卖1块钱。

 

淘宝网公告截图

  淘宝网公告截图

  自9月1日凌晨到中午,一场“一元促销”风暴席卷淘宝网。据称,不少卖家在淘宝网店的团购价被改为1元,进而引发了消费者的抢购。虽然第二天淘宝也对此发出公告,做出相关处理,但仍有不少店家和顾客表示不满。昨日记者从扬州市场上了解到,在扬州也有个别店家在“一元促销”的风暴中“中招”。

  掉下馅饼:

  淘宝网上演“1元门”事件

  9月1日上午,有网友发现,在他淘宝上开的卖鞋小店里,竟然一下来了几十笔团购生意,可是这些交易的成交单价却仅为16元,刨去每单运费15元,相当于每双鞋只卖1块钱。倒霉的还不止一个。有消息称,淘宝网多个卖家在当天网店开设的团购中,商品价格被改为1元,这些“被促销”的商品被大量抢购。据初步估计,卖家损失从数百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好好的价格被改成了1元,出了什么状况?对此,淘宝网于第二天发布了《淘宝网关于9月1日部分商品价格异常的公告》。公告称,9月1日,淘宝网接到用户反馈,部分商品出现异常价格,商品价格均在1元或者1折。经初步排查,确认为淘宝网第三方软件服务商,北京智能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工具“团购宝”因程序异常所致。淘宝平台本身并未遭受攻击或者发现安全漏洞。

  对于已买“一元商品”的客户和涉及到的店家,淘宝也在《公告》中给出了处理决定。“9月1日中午,已经将"团购宝"应用进行冻结下架处理,并将进一步查证"团购宝"软件出错的具体原因;关于消费者的补偿,北京智能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对涉及到的消费者按照每个淘宝ID以10元淘宝现金红包的方式进行补偿。所有消费者补偿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淘宝监督北京智能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考虑到此次交易因第三方软件工具程序异常导致,故涉及卖家的相关交易做退款处理,交易关闭;加大力度排查所有异常商品。”

  扬州落地:

  一玩具网店亏损8000元

  昨日,经过多方打听后记者获悉,扬州一家毛绒玩具淘宝店被牵连进了这次淘宝网的“1元门”事件。对于9月1日的那场遭遇,店主小沈现在想起来还心

  有余悸。

  小沈是名80后,去年和女朋友一起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做起了毛绒玩具的网购生意。小沈告诉记者,为了升级冲钻,他在店里设置了8款玩具常年以促销价销售;同时他还会每天挑选一款玩具作为今日特价款,通过秒杀的形式吸引顾客。

  小沈告诉记者,9月1日那天,他推出的秒杀款是“迷糊娃娃”的混搭毛衣套盒,原价68元,当天秒杀价60.52元。可是当他1号当天上午9点15分左右关注店铺时竟发现,秒杀款的销售量一下子冲到了96个。“按照店里正常的销量,秒杀的玩具一般不会超过20个。”小沈说,上午9点多是生意比较冷清的时候,这时能有这样的销量,那今天一整天的营业额还得了。因为自己当时太兴奋,也没顾得上细看价格。直到上午10点女朋友打开电脑时才发现,这些订单全部都是以1元成交的。“因为是秒杀款,所以10元钱的邮费还全部由我承担。这样算下来,每卖出一个我就要亏损69.52元。”

  回过神来的小沈立即暂停了这个秒杀产品,可即使这样,122笔订单也将令小沈足足亏损近8000元。“我当时就与淘宝客服联系,可对方却表示正在查原因,并没有给我什么有用的答复。”

  各方态度:店家和顾客不满淘宝公告

  对于这次遭遇,小沈告诉记者,当时他就给几位扬州同行打了电话,虽然这些同行都很幸运没有被牵连进“1元门”事件,但是大家都很热心帮他继续联系淘宝客服和相关团购软件。“1号一整天我和女朋友都挂在网上和"亲们"联系,希望他们能取消订单,可大部分顾客都不肯申请退款,并坚持说是在正常交易下拍下的。为此我担心得连午饭都没有吃。直到2号看到淘宝网的公告说可以做退款处理后才如释重负。”不过,对于淘宝的处理结果,小沈依然有些顾虑,他告诉记者,如果买家对此发起投诉,那每投诉一笔,卖家就要被扣4分,一旦扣满12分,店铺就要封店一周。而当48分扣满后,店铺就会被关闭。

  而对于当天以一元价购买到相关淘宝商品的买家来说,虽然淘宝发布公告表示,每位消费者将按照每个淘宝ID以10元淘宝现金红包的方式进行补偿,但以一元价购得一双耐克球鞋的淘宝网用户“相思鱼”仍表示不服气。“为了挑选这双鞋,我花费了整整一个多小时逛淘宝。虽然价格只有1元,但我也都是按正常流程操作的,所以不管是淘宝的责任还是第三方软件的责任,凭什么说取消就取消?区区10元根本不能补偿我一个多小时的购物时间和精力。”

  律师说法:

  买家有权拒绝“10元补偿”

  针对上述事件中买卖双方的纠纷以及淘宝网、“团购宝”的责任界定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兴斌。孙兴斌表示,法律对于普通买卖有规定,即有些交易行为存在重大误解和有失公平等问题,交易完成后是可以取消的。但网络交易,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由于网上经常有商品搞一些诸如“一元秒杀”之类的活动,导致消费者看到网上的价格为一元,他们就会认为这个价格是可以相信并且购买的,所以并不存在重大误解一说。

  “如果消费者提交了订单,且支付了货款,买卖合同就相当于成立了。”孙兴斌说,淘宝单方面取消交易,对每人赔偿10元钱的做法不太合适,侵犯了买家权益。买家有权拒绝淘宝方面给出的“10元补偿”处理方案并要求卖家发货。如果卖家不发货,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履行合同。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把淘宝、“团购宝”作为连带责任人提起诉讼。

  “而在卖家方面,如果是由于淘宝网的系统出错造成价格更改导致损失,可以在向买家发货之后,再向淘宝网追索赔偿损失。”孙兴斌认为,除非淘宝网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上述价格错误是遭到黑客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否则就需要承担责任,对商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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