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新闻 > 正文
    
失信被撤“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2011-06-30 08:41:49 来源:内蒙古晨报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门户网站对未按《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办法》进行年度检验的63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了公告,决定其“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门户网站对未按《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办法》进行年度检验的63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了公告,决定撤销内蒙古南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联堂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3家“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要求各基层局认真对照名单对所辖区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进行检查,7月底前收回荣誉证书及牌匾。

  

对证书遗失等特殊情况不能收回的,要出据单位证明、报纸遗失声明。对拒不交回证书、牌匾或虽交回证书、牌匾,但仍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对外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的,应属虚假标注“守合同重信用”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