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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1月启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2011-10-08 09:28:2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河北省召开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宣布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已经开发完毕,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宣传培训工作,确保今年11月份全面启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评价体系。

信用综合评价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本省行政区域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自身实力和守法守约信用状况制订量化评价标准,实施动态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一项综合工作。评价内容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市场交易及合同履约行为、建筑工程质量行为和文明施工行为4大类。

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计分标准对上述内容进行打分,计分结果将用于多方面: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依据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投标人;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占投标得分的10%~20%;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的,参考信用综合评价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按承包序列,并依据信用综合评价排名,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综合评价分值作为纳入省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和行业协会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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