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总局部署积极推进集成创新
各地工商部门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召开以后,各省、区、市工商局及时召开会议,积极贯彻周伯华局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刘玉亭副局长工作要求,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研究制定落实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各地工商部门扎实落实“一库两平台”建设任务,国家经济户籍库和综合业务平台、公众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各地工商部门在不断完善企业登记监管信息记录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资源,强化各业务条线信息互通和共享,构建无缝衔接的市场监管数据链。四川省工商局规范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实现全省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实时大集中,数据录入5分钟内就可汇集到省局,做到全省数据共享。云南省工商局成立了数据质量工作组,按照边使用边纠正、边检查边修改、边登记边完善的动态运行方法,清理虚数,修正数据。西藏自治区工商局针对纸质档案与电子信息数据不一致较多的现象,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努力消除“信息孤岛”。安徽省工商局利用信息技术,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信息进行实时记录、整合、传输、分析,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的集成创新。青海省工商局针对部门之间联动不够,静态信息多、动态信息少的现状,修订办法,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的内联应用。
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完善企业分类监管标准,将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区域重要度和动态警示度等指标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天津市工商局针对新兴行业、新兴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拓展监管领域,延伸监管触角,通过监管数据的内联应用、外联应用,加强对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信用管理、服务外包、股权投资等新兴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江苏省工商局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完善证照联动监管,建立无照经营整治信息交互平台,积极推进无照经营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依托监管平台,建立信用联动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甘肃省工商局克服困难,整合监管资源,日前开通运行“甘肃企业登记网”,实现全省工商系统各项登记注册业务在同一平台上的流转和应用。
各地工商部门强化对“黑牌企业”数据库的应用,信用约束的制度化功能进一步发挥。重庆市工商局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增设诚信标,对企业的信用记录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招标评标内容,目前已在全市115次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发现不良行为记录114条,取缔5户有严重失信行为企业的中标资格,该做法受到中纪委的高度肯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将“黑名单”数据库嵌入综合业务系统,实现全区联网应用,并从数据产生环节着手,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通过数据质量监控及问题数据纠错等手段,不断提高数据质量。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将包括注册、监管、食品安全、商标管理、合同管理等23项警示锁定信息整合,对企业在登记、年检以及日常监管等各环节出现的违法事项加以预警提示和锁定限制,并对企业信用评级产生影响,避免出现监管死角。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通过政府间“黑牌企业”信息的传输,对企业贷款、评优等设置限制。陕西省工商局在完善以“黑名单”为主的惩戒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惩戒与发展相协调共促进的监管方式,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各地工商部门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际,加强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上海市工商局作为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的牵头建设单位,通过搭建系统平台,形成法人领域协同审批、综合监管的联动机制,逐步推进法人信息应用系统与网上行政审批办事平台的对接,努力推动政府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的建立。辽宁省工商局建立全省企业征信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有力推进了全省企业信用征信平台建设。广东省工商局与监察、税务、出入境管理和财政等部门进行数据链接,实现了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今年以来,各地工商部门按照总局部署,积极运用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管信息宝贵资源,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反映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和经济秩序状况,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企业投资、公众查询提供有效参考和服务,获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好评。各地工商部门在定期编发各类综合性市场主体分析报告的同时,加强了对专题性信息分析报告的编写和发布工作,加强了企业登记信息的比较分析和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联合分析,针对市场主体的产业、地区分布和变化等因素进行专项信息分析,提高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分析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从制造业入手,发布了《宁波市制造业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发布了《武汉市远城区新型工业化专题报告》、《15个副省级城市市场主体发展比较分析》。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编制《滇中城市经济圈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北京市工商局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的分析运用,通过对企业年度检验情况的分析汇总,编制了《北京市内资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报告》。山东省各级工商机关仅在2011年上半年就上报登记管理信息分析报告554份,超过去年437份的总量。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月分析、季报告制度,将登记信息“死数据”变为“活资源”,变单一服务为综合服务,积极为领导决策、企业投资提供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9个省的党委、政府领导对工商局的信息分析报告作出26次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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