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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诚信“黑名单”认定制度
2012-06-05 13:01:31 来源:上海商报
 上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年,在地方立法上缺乏总体立法构架,缺乏基础性、主干性法规支撑,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条款散见于各类信用制度性安排当中,而且内容时有矛盾。

上海信用环境或将有新的面貌。昨日,由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市企业联合会联合组织的“2012上海企业法治论坛”上传出信息,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即将出台,对新一轮本市社会诚信建设或有重大举措。

  

现行各信用制度有矛盾

  

从目前和未来3至5年来看,上海的信用立法主要框架包括:2部指导性文件(1部已出台)、1部地方性法规(未出台)、4部政府规章(3部已出台)、6部规范性文件(其中5部已出台)和4部标准(均已出台)。

  

上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年,在地方立法上缺乏总体立法构架,缺乏基础性、主干性法规支撑,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条款散见于各类信用制度性安排当中,而且内容时有矛盾,比如:条块之间在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矛盾;上海的个人征信规章规定银行的信息可以提供给征信公司,而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则不行;在市场准入方面,上海地方实行的是备案制度,不少部委采取的是业务准入制度,如企业债、信贷等的评级,而正在征求意见的《征信管理条例》又打算对征信机构的设立实行前置审批,这些均需在整体考虑基础上明确界定。

  

拟建“信用黑名单”

  

据了解,上海将建立市场执法“黑名单”认定和披露管理制度,依托法人和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及市场执法部门的专业数据库,建立“市场诚信分类管理应用平台”。

  

重点围绕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食品药品安全、商品房交易、土地出让、环境保护、招投标、汽车租赁、典当等领域和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黑名单”的认定和披露管理,推动“黑名单”在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并按照一定的披露规则和程序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增加违法违纪企业与个人的失信成本。完善企业与个人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推动市场执法部门将“黑名单”作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市经信委陈潜透露,他们将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诚信服务创新平台”创建活动,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诚信服务创新平台”的划分标准、评价指标以及认定办法等制度,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等配套措施,尤其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

  

到2020年,本市将建成60个“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区”、300个“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20个“电子商务诚信服务创新平台”,按照“申请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鼓励区县、园区、行业协会、商会和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支持区县政府根据区域实际,围绕诚信文化培育、诚信品牌树立、诚信制度创新、诚信奖惩机制完善、诚信信息共享、诚信产品使用,以及诚信创建活动等指标,积极创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诚信服务创新平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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