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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争议不断 建议和解
2012-07-23 10:52:51 来源:凤凰网
王老吉商标权纠纷案已历经3年多时间,曲折复杂,不仅涉及我国合同法、商标法、刑法、程序法等领域的诸多法律理论,也关涉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企业与消费者和其他社会公众之间的多重关系。

目前来看,虽然“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是依然有一些遗留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7月19日举行的“加多宝与广药商标纠纷法律研讨会”上,近20位法律界人士围绕着“红罐商品”包装装潢权属于谁?”“商标使用许可期满后,库存产品的最佳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多位法律界人士也建议,从凉茶行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双方最好能和解。

“红罐商品”包装装潢权属于谁?

徐家力:据我个人对这个案件的了解,装潢权属于加多宝。生产、销售17年“王老吉”的企业不叫王老吉,而叫加多宝。可以把装潢权理解为知名商品特有的,禁止被他人擅自使用的超越专利权保护的独占使用权,与商品紧密联系在一起。从商标理论上来讲,装潢权利并没有像商标权利那样完整和固定。

现在,红罐装潢权大战颇为壮观。知名商品混同知名品牌后,也就是说,广药把商标混为了知名品牌。红罐包装是加多宝设计,受保护,生效具有维权记录的。陈鸿道于2000年申请专利,广药认为外观保护期为10年,已经过期。按照这种逻辑,对专利保护和效力以及继续产生了一种误解。以发明灯泡的爱迪生为例,过了专利期继续使用,属于非法,这显然在逻辑上是不通的。

张今:装潢权在很多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表述。红罐商品是因为红色和文字的使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当时是由加多宝申请的外观专利,合同到期以后,继续使用,虽然不享有权利了,但仍然是产品的装潢。这个产品是知名产品,都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维权。商业标识注册时就有一些障碍,包括颜色、广告语,但是都属于商业标识类,都是产品的。我们在购买这种产品的时候,有时对装潢的认知,比其他要强。

比如红罐商品,一眼就看到,便于辨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即使在注册为商标有障碍的话,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是一个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如果是有名气的,公众知晓的,可以作为驰名商标来保护。不能否认这是红罐商品特有的包装,它属于设计者和最先使用者,其他人使用是构成侵权的。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以及食药安全薄弱等行业诟病,近几年正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食品、药品企业如何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投诉、监督体系,对企业进行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如何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已成为整个行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我国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6年至今,已有百余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了此项工作,覆盖了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商会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食品、药品企业的规范、诚信,关系到行业风气,更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开展食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食药企业诚信经营,杜绝食药安全事件发生,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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