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方政府对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也日益加快,从而使信用体系建设的号召在市场经济整体建设中得到深入贯彻。这无疑对于我国创建和谐社会以及在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带来良性的贸易投资氛围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国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各省、市、区域结合本地特征因地制宜采取创新手段和发展途径,使我国地方信用体系建设获得有序推进。据了解,全国已有大部分省市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纷纷出台地方性信用建设法规,同时设立了信用管理职能机构以及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等,负责推动和监管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如浙江省成立省信用建设管理办公室,并于2005年出台了《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并提出建设“信用浙江”的战略决策。山东省由省经贸委牵头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省际联席会议小组,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诚信管理示范企业推选活动,以此带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商业氛围。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湖南于2005年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管理机制,具体作用于市场经济行为规范,这种机制的主旨在于建立和谐的市场规则,最终营造出一种适合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社会信用体系是根治市场失信现象的唯一可行机制。这在国际经济社会发展轨道中早已被达成共识。
然而,任何一种社会机制在推行和贯彻过程中都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复制,所以会出现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研究中心吴教授信用工作室,委托北京强势众信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国18个省市350家大型企业做个一项课题调查,初步统计,其中73%的被调查企业对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感到模糊,57%的被调查企业对信用管理的概念模糊,89%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就是信用评估工作,诸如此类的理论模糊认识较为普遍,在此希望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几个基本结构加以注释。
注释一、清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多年来由学术语言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对于基层组织来讲较为宏观或难以深入理解,进而在认识上产生了较大距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强调以社会(信用)为主体,社会信用顾名思义不是单一的个体形态,应该包括整个商业社会领域中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信用主体相结合而成,同时每个信用主体需要有一整套架构体系的来支撑,最终完成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结构。完成这三大信用主体结构的建设要通过社会信用制度、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征集、社会信用普及和信用监管体制等技术组合。反过来讲就是,通过这五项技术组合来而完成对三大信用主体的构建,最后完全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实际上,我们目前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都是为这三大信用主体和五大技术组合而服务。
近年来人们关注的大多是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两个层面的内容,而普遍忽视了政府信用。这里可以简单加以注释,政府信用是指政府以诚实的标准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有自身权限与能力范围内的实际“践约”状态。政府信用也是社会民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它是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应。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事实上,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信用是基石和核心,对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具有强烈的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必需把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和提高政府信用水平,放在首要和关键的地位。
注释二、推行信用管理。根据北京强势众信国际信用管理公司课题调查结果显示,3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信用管理部门可以忽略,57%的被调查企业表示支持但同时对效果表示怀疑。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8%的企业曾经因信用问题受到损失。调查显示,企业在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和税款(76.2%)已及违约(63.2%)等;管理制度不健全,交易前不调查,不评估,凭主观判断;交易中期不监控,静态管理客户信用,很少进行动态管理;交易后期管理不系统,给不良信用客户以可乘之机;追收不及时,过分注重收账成本,结果反而增大了坏账可能性;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
推行信用管理在三大信用主体中较大程度上作用于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企业在力图扩大销售的同时,为控制销售风险而制定的业务方案和规章制度及其相关的运营活动,是企业信息管理、财物管理和销售管理相互交叉的一项管理工作。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竞争手段从质量、价格、服务到交易方式,信用销售逐渐普及,就会必然产生信用风险,所以企业必须实施信用管理模式来规避市场交易风险。企业信用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力求销售最大化的同时控制销售风险,使其最小化,减少或避免坏账损失。
国家已经发出企业需要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号召,并由劳动部组织对企业输出专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师的培训工作。信用管理部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经营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实现企业健康持久发展目的。企业信用管理基本制度包括:1、法律法规学习制度;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4、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5、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6、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7、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8、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如果把一家企业的经营过程比做一条高速路,那么车辆行驶的风险系数是未知的,实施信用管理就如同在风险高发路段的各条快行线之间增加了防护带,给在此路段行驶的车辆提供了安全保障,表面看似增加了经营成本,但通过提高了速度和效益而减少了时间成本又降低了风险系数,从而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信用体系建设成熟的国家中,企业以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为运营基础机制,并会根据需要主动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如果哪个企业缺少这个环节,那么这家企业在于对方的交易中是被动的。我国的企业对信用管理表示的态度证明,有关部门应该加大信用管理工作的普及力度。
注释三、企业信用报告的用途。据北京强势众信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9%的企业表示如果不能进行信贷或融、投资那么信用等级报告可以被忽视。
信用报告是信用评价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信用评价工作的总结报告。在对大量信用评价资料系统分析以后,要将综合判断得出的结果,用文字报告形式表达出来,提供社会参考。根据调查结果,目前各类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按照目的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标准信用报告:这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目标企业基础注册信息、经济状况信息、社会履约信誉等。标准报告主要用于委托方在常规交易或建立合作贸易关系时用于了解企业的概貌。
二、深度信用报告:这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评估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资料、股本结构、主要经营者情况、经营范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等级及风险承受能力(信用等级及信用冒险能力是利用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财务状况、银行信用、企业付款信用、行业现状、产品情况、品牌竞争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才资源管理、司法记录及相关媒体的报道等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得出)。此类报告内容详尽、全面、准确、综合性极强。主要用于委托方在投资大型项目、合资合作等的可行性研究或大额交易、信贷咨询等情况下,全面了解企业信用状况。
信用报告是表达企业信用经营结果的重要形式,它为自身在社会环境和市场交易中提供了客观公正的综合信息,起到了自身利益保护的作用,也限制了信用等级低下的企业进入市场交易。实际上,它是一个企业发展状况的鉴定书。
注释四、信用报告和资信报告的重叠。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大多数企业之所以将信用报告直接认为是作用于信贷或融投资项目,是因为将两种报告的指标技术结构混为一谈。实际上两种报告在评价技术的权重指数方面有所不同:
一、资信评级报告:主要服务于金融领域,评价指标和权重指数倾向于企业的财务系统,掌握企业的资信状况,资信报告是金融领域长期以来使用的一种对企业的考核技术,终极目标是评定企业的偿债能力。在企业涉及到信贷、担保、融投资等环节时,银行看重的是经济层面的信息,此类报告结果的显示内容是较为单一的,无法获得企业的综合发展信息。所以,形成一系列弊端在于,企业极大程度上修正自身的财务信息是为了实现信贷等目的,却往往由于企业自身的基础建设以及发展战略被忽略,从而造成企业的一时辉煌不能实现健康长足发展。
二、企业信用报告:主要作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它所接纳的企业考核指标包括企业的基础建设层面的、社会服务信誉层面、经济状况信息层面以及发展规划等层面,不以单项指标为重点,科学建立每项指标的权重指数,目的就是为了对企业进行立体考评。
企业信用报告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可缺少一项技术环节,它和企业实施的信用管理是并行的,相互结合才能具备对企业健康状况的“诊断”和“治疗”作用。多数企业之所以非主动推行,是因为没有像资信评级报告那样有明显的前置审批作用,就如同我们每个人不要求出示健康证明就从来不主动去医院体检一样。为此,全国各地区已经有许多行业组织开始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某项工作任务的前置审批条件,据了解,效果十分显著。
总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标准技术结构以配套组合模式按计划、按步骤认真推行,否则由于出现结构断链会给整体技术运作带来无法挽回的局面,更加严重的是它会给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实施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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