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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将实现跨市信用监管互认
2012-12-25 11:15:23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18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八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齐聚本溪,出席2012年沈阳经济区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会上,辽宁省有关部门分别与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长签署了信用方面的合作意向。

18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八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齐聚本溪,出席2012年沈阳经济区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会上,辽宁省有关部门分别与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长签署了信用方面的合作意向。

明年起,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之间的信用工作,包括机构、制度、产品、服务等方面可以实现互认,在诸如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等各类管理中将建立信用准入制度和奖惩联动机制。

18日,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长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沈阳经济区办公室联合签署了《沈阳经济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将充分利用沈阳经济区先行先试及城市群集中的区域优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之间,金融类和非金融类两类信用信息交换及共享平台,解决目前银行与地方分隔、信息不融通、不全面的问题,力求在沈阳经济区范围内建立一种更优化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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