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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指导意见 促进中国品牌消费
2013-01-14 09:20:13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品牌消费规模,促进中国品牌健康快速发展,日前,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中国品牌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品牌价值大幅提升,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品牌培育工作起步晚、时间短,品牌培育动力弱、营销能力弱、推介能力弱、保护能力弱和信息服务能力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为此,《意见》明确了促进中国品牌消费的四大主要任务:

  

(一)打造品牌营销公共服务平台。以创建品牌消费集聚区为重点,扩大品牌消费。选择一批中心城市商业街(区),协调推动整合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服务职能,搭建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其对中国品牌的集聚效应,逐步培育一批集商贸、文化、休闲、旅游和餐饮等为一体的品牌消费集聚区。

  

(二)打造品牌推介公共服务平台。在消费较为集中的地区,搭建品牌商品产销对接平台,深入持续开展“地方名特优新商品大集”,帮助品牌企业与大型流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品牌产销链条。大力推介商贸特色品牌,引导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创建知名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

  

(三)打造品牌保护公共服务平台。 在品牌消费集聚区内,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设立常驻点、投诉点,营造品牌商家安心、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综合运用商务投诉、工商执法、品牌防伪等品牌保护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品牌保护平台。建立品牌保护网上服务平台,普及品牌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投诉、品牌侵权等问题,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品牌保护局面。

  

(四)打造品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品牌研发、注册认证、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专业化咨询服务。加强中国品牌市场监测分析,编制中国品牌发展报告和指数,发布国内外品牌检索、品牌评价、消费评价等信息,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品牌信息服务平台。

  

据了解,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明确,2013年商务工作首先是要完善消费促进体系,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其中,要扩大品牌消费,发展专卖店、折扣店等业态。《意见》可以说是对该项工作的细化。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国品牌消费规模。例如,创建品牌消费集聚区的政策导向将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商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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