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工商总局:“老赖”将不得担任任何公司高管
2015-12-02 09:41:52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欠钱不还的“老赖”们,今后将为自己的失信付出更多代价。昨天,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关技术准备,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起全面上线运行,也正式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此前,最高法、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了《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目前,工商总局已实现了与最高法专线网络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且每天进行更新。“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总局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