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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以信用建设助力市场监管
2019-08-08 10:03:25 来源:信用烟台-信用动态
从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获悉,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沈阳市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着重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监管、红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从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获悉,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沈阳市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着重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监管、红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沈阳市已全面建立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市场主体均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建立行业信用监管制度,目前已有26个部门陆续出台了近40部信用监管文件,对监管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

同时,沈阳市出台相应办法推行项目建设承诺制,助推投资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实施。为解决随之产生的承诺不兑现的新问题,沈阳市加快构建实现投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的路径,起草了《沈阳市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存在未按《承诺协议书》履行相关职责的、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为沈阳市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效的监管方式。

此外,沈阳市还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了联合奖惩模块,实现了奖惩对象及措施精准推送,形成发起、信息推送、联合奖惩、案例报送等动态协同惩戒机制,联合奖惩机制已基本建立。市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建委、公安局在各自领域开展了联合奖惩工作,其中市法院自2016年以来认定失信被执行人70596人次,60804人次被限制消费。

下一步,沈阳市将持续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扩大信用承诺制度范围,规范红黑名单的认定工作,并在“信用沈阳”网站向社会公示;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与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同时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推进落实本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并组织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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