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政经要闻 > 正文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2010-12-29 09:52:00 来源: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8年到2010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商务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