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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制定综合性能源法律
2009-11-11 09:32:00 来源:

  由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欧盟能源和交通总司共同举办的能源法国际研讨会今日在北京召开。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赵晓光表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资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能源的重要法律,国务院也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能源的行政法规,这对促进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尽管如此,我国目前还缺少一部能源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据介绍,世界上已经有20多个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能源法,抓紧制定能源法是我国当前能源立法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在在初步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法讨论稿。综合性的能源法将着重规定能源领域带有共性的问题,如能源战略、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行业管理、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的促进以及能源安全和应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填补现行法律的空白,着重解决现行法律难以解决或者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这次会议将就能源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广泛交流,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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