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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法治化引领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2021-04-22 09:49:47 来源:新华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南省在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信用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开栏的话】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南省在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信用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日前,中经社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暨厅(市)长谈信用活动。为配合本次活动开展,新华财经、新华信用即日起开设“河南厅市长谈信用”专栏,介绍信用典型案例并及时播发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政府领导专访稿件,充分展示相关部门和省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经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法治化引领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为开栏之作。(开栏的话完)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法治化引领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新华信用郑州4月21日电(记者李丽静)“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不断提高。《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作为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之一,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采取了哪些措施?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新成效?未来有何规划?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

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到现在已近1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宣传贯彻《条例》,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河南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法治化、规范化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河南社会信用立法及实施成效专题通报表扬,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批示。广西、重庆等10余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来我省学习信用立法经验。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把《条例》宣贯作为信用建设首要任务,为《条例》施行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召开高规格新闻发布会。4月30日,省政府、省人大共同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条例》制定出台情况以及贯彻施行有关安排。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省内外40余家媒体进行了全程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编印《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释义》。省人大法工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释义》,从指导思想、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要求等方面细致深入解读《条例》各章节和有关条款,推动《条例》有力执行。三是开展“信用让中原更加出彩”主题展览。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作了宣传展板、知识手册、动画视频,联合省纪委监委、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等10余个省直单位开展主题展览,集中宣传《条例》,全面展示近年来全省及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互动融合。四是开展《条例》“五进”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五进”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专题展览200余场。制作《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和微动漫,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地铁车站等场所滚动播放超过2000小时,营造了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五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11个方面梳理重点任务17项,逐一分解至各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推动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强大合力。

问:《条例》为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施行以来,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新的成果?

答:《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正式施行,为新时代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深耕细作锚定方向,保驾护航。2020年以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更加完备的信用法规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编制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覆盖42个部门和行业领域,以及水、电、气、暖等6个公共事业领域,7300个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为打破信息孤岛、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机制化全量归集共享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快研究制定信用基础性、通用性、和专业性技术标准,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代码集、查询服务规范和共享技术规范等地方信用标准已进入立项评审。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规范文件。

二是打造更加坚实的信用基础支撑能力。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坚持“数据为基、应用为本,创新为魂”,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持续提升融资信贷、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宽领域、多层次“信用+大数据”服务功能,全省“1+18+10”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数据突破50亿条、共享数据量位居全国第1,“信用中国(河南)”累计点击查询量突破3.2亿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2020年信用信息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放管服”改革现场观摩视频会上,取得了全国第2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示范性平台网站”称号,全国仅北京、河南获此荣誉。同时,濮阳、漯河市级平台分别获得“标准化平台网站”和“特色性平台网站”称号。省委书记王国生对我省信用平台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构建更加有力的信用监管运行机制。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综合支撑服务,加快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机制。在事前环节,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适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积极推广“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等5类信用承诺,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归集信用承诺信息221万条;在事中环节,率先建成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初步完成4类主体、覆盖218万家企业、1.4万个政府机构、8.8万家事业单位和12万个社会组织的信用综合评价,为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参考;在事后环节,省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51个部门(行业)单位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127个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嵌入,累计信用核查2185万次,涉及奖惩对象9万多个,奖惩案例反馈3万条,核查、警示、发起、反馈等全流程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初步形成。同时,省发改委联合省委组织部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机制,目前已开展69批次、2410人次查询,依法依规限制1人调任资格。在全国探索建立以大数据监测治理为核心的政务诚信督导机制,率先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务诚信状况实施月度动态监测、季度预警分析和年度综合评价,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

四是扩展更加丰富的信用惠民便企场景。实施“信豫融”综合信用服务提质工程,科技赋能、信用支撑、金融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以“信豫融”平台体系为载体,组织开展河南省“861”金融暖春行动,围绕先进制造、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资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8大重点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放低息信用贷。目前累计注册入驻金融机构251家,实名注册企业2万余家,发布金融产品155款,支持近9000家企业获得信贷732.05亿元。实施“信易+”守信激励创新工程,支持引导各地开发具有城市特色的“信易行”“信易游”“信易租”“信易医”等“信易+”守信激励应用服务产品共9类22个,为市民提供优先出行、简化程序、免交押金等便利优惠服务100余项,通过实现“信用有价”带动各类守信主体获得感、体验感不断增强。

问:在有法可依的制度框架下,河南将如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答:今年,我们将把握《条例》实施新机遇,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立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编制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数智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发挥信用支撑服务实体经济、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更大作用,为河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强信用保障,让信用成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靓丽底色。

一是完善信用法规配套制度体系。编制出台《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等地方标准规范,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平台网络安全等综合性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围绕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监管、信用奖惩等方面,探索开展行业领域专项立法,在行业法规中研究加入专门信用条款。

二是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持续提升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体系,完善统一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服务集中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分析计算系统等3个应用支撑系统;新建信用信息报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等9个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提升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能力和智慧化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建立各地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数据记录、归集、治理、应用等全链条数据管理机制,对存量数据开展集中治理。

三是推动信用监管制度创新和效能提升。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审批替代型、容错受理型、主动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基础模板。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推动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各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双嵌入”,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限制或禁入惩戒。

四是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和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加快建设完善以“信豫融”为总枢纽的全省“信易贷”平台体系,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建立“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制度,制定出台支持“信易贷”落地政策,优化金融监管服务,重点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各地各部门以“信易行”“信易游”“信易医”“信易租”为重点,在交通出行、旅游、医疗卫生、房屋租赁等重点民生领域创新信用产品服务方式。

五是发挥信用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支持濮阳、许昌、漯河、新乡、南阳等省辖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推动10个重点领域基本建立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制定信用监管制度规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围绕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信用监管、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应用和共建社会信用环境等,探索适应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新模式。   

六是着力构建社会信用环境共建共治新格局。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依法行政考核、县域治理“三起来”等各类评价考核,推动社会信用工作有力落实。编制《河南省公务员诚信知识读本》,并纳入全省公务员培训和干部进修课程。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实时政务诚信监测、分析和评估,推动各地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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