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工作分工方案
201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批准我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和《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精神,积极开展广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部门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分工方案如下。
一、发展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以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探索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的发展模式,率先在征信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电子合同管理、电子发票及税务征管等方面做出大胆尝试,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对珠三角及华南地区的辐射带动功能。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增长“倍增器”和转变发展方式“助推器”的作用,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深化应用,增强电子商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和国际合作交流的促进作用。到2015年,将广州打造成珠三角电子商务中心的核心城市、亚太地区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建成5个以上电子商务集聚区和产业园区,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全市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85%,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市民电子商务的认知度达到95%,网络化消费方式成为主流,网络购物渗透率达到70%;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达5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上市企业超过5家,2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收入跻身国内行业前十位;拥有多家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第三方服务平台,多个行业建立了规范、发达的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形成若干个行业的电子商务“广州价格”。
三、任务分工
(一)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
1.市政府颁布实施《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
3.通过“退二进三”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土地供应力度,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用地在总建设用地中的比例,解决电子商务企业超快速成长和规模扩张所造成的场地紧张和制约发展的问题。(市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建委配合)
4.“十二五”期间,每年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宣传推广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支持优势潜力项目加快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技术研发应用领域的持续创新,扶弱助强,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财政局配合)
5.采用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等方式对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在工商登记年检等方面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实行个性化纳税辅导等优质服务。(市工商局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配合)
6.贯彻实施我市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鼓励政策,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在安家落户、出入境、医疗保障等方面为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鼓励高校和园区、企业开展合作,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强化港澳台之间的合作,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切合企业发展实际需要的电子商务人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8.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税收征管配套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工作,为防范电子商务成为合法避税港、减少虚拟环境下的经济犯罪、完善网上交易的税务管理先行先试。(市国税局牵头,市地税局配合)
9.依托广州发达的专业市场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鼓励电子合同管理应用与市场的信息化改造同步进行,加快推广电子合同的应用,逐步完善相应管理制度。鼓励电子合同在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中广泛应用,为该模式在全国的大规模推行积累经验。(市工商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10.建设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建立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打击网上欺诈、售假行为。以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适应电子商务交易要求的商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的电子商务环境。(市工商局牵头,市经贸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
1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查处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商局、文广新局配合)
12.引导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联盟,抵制不诚信经营,鼓励企业联合建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赔偿机制,树立电子商务行业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13.推动网络零售制度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推动内外贸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市统计局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经贸委、外经贸局配合)
(二)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建设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立统一、标准的信用评估机制。(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市工商局、经贸委配合)
2.每年开展一次电子商务行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培育核查工作,组织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守合同重信用”电子商务企业并颁发牌匾,促进形成企业间良性的竞争环境。(市工商局负责)
3.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研究建立涵盖电子商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以及研制电子商务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探索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市质监局负责)
4.加强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面向电子商务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在物流园区投资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市交委牵头,市建委、经贸委配合)
5.引进世界知名物流地产商和国内知名物流仓储管理企业,鼓励发展城市综合配送网络,加快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提升电子商务的综合配送能力。(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
6.围绕电子商务物流资源和物流环节整合,推进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立物流信息编码、认证、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物流信息标准,大力推广应用卫星导航、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构建与电子商务产业链衔接、配置优化的物流供应链体系。(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交委、质监局、经贸委配合)
7.充分利用广州发达的移动电子商务系统,推进移动电子商务物流应用门户的建设。结合电子商务商品物流配送需求,利用移动通信网络,推动地理信息服务、无线通讯服务等信息技术应用,建设以物流信息收集发布、寻址定位、货物跟踪、供需互动、交易撮合为主要功能的物流信息平台。(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8.以南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重点,以白云机场、广州港等无线宽带信息港区为示范,推动RFID技术全面应用,充分发挥港区物流产业链配套完善的优势,为物品提供统一标识和跟踪服务,实现区域内、区域间物流的全程跟踪。(市交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配合)
9.实现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打造大型国际化物流枢纽。构建江海、水陆、海铁联运一体化运输体系,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引航合作。推进产业基地和物流基地协同发展,构建多层次配送网络。(市交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广州港务局、经贸委配合)
10.研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利用电子口岸平台资源,推动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广州海关负责)
11.加快在线支付平台建设,普及电子支付手段在各行业、各领域和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推进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
12.发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在线支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消费者的电子现金、手机支付等新型快速小额支付和在线支付产品,尽快形成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网上信贷和网上支付业务,鼓励商业银行与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第三方安全认证服务平台合作,大力发展网络支付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13.建立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和扶持CA数字认证,规范电子认证服务,促进异地认证、交叉认证,推广数字证书、数字签名的应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14.加快推进和完善天河园区、黄埔园区、白云园区和荔湾广佛电子商务集聚区的建设,打造设施完善、配套齐全的电子商务发展基地,使其成为企业重要集聚地和行业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形成多个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生态圈,并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配合)
15.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打造电子商务总部基地。进一步加快吸引全国龙头企业落户广州,鼓励有研发实力的企业在广州设立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升广州电子商务的高端化、规模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配合)
16.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加强集成创新,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平台软件产品。支持无线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等技术与装备的开发与推广,加快技术升级和新成果应用,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配合)
17.鼓励企业、研究机构、高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三网融合,促进信息网络向宽带移动、融合泛在、安全可靠方向发展。积极推动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1.实施大企业战略,推进企业兼并与收购,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支持基础好、模式新、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成长为综合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行业标杆企业。(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2.优选本土电子商务中的优秀企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引导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加速企业的成长,力争在五年内扶持5家以上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3.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服务,对电子商务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引进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与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发行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电子商务融资体系。(市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4.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领域。吸引国外投资企业积极参与广州地区电子商务的创业投资活动,形成活跃的创业、创新市场氛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金融办配合)
5.以正在推进建设的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和广州云计算中心为基础,规划建设全市商务公共云服务计算平台,鼓励基于商务云平台的应用和运营模式创新。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满足多种应用系统、多个电信运营商接入以及用户管理、业务管理的需求。(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6.以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以良好的基础条件抢占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大力支持相关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内容开发商和服务支持商合作,积极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接入。深化普及手机支付应用,发展一批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商务服务平台。推动无线射频识别、机器到机器、卫星导航等物联网技术从生产制造到商品流通全供应链环节的应用,建成全国领先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基地。(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7.通过各种媒体、用户体验中心等多种渠道,以及广交会、留交会、产业促进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的广州特色品牌。以重点行业或明星企业为范例,跟踪报导电子商务典型建设和应用成效,扩大我市电子商务的影响力,切实提高市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水平。(市经贸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配合)
8.举办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创业比赛、企业影响力评选等多项活动,广泛发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维护商务活动有序开展。(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前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
9.积极推进集合供销、展示、宣传等相关信息于一体的国际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加速企业迈向国际市场的步伐。支持国际化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建设面向细分行业的专业国际贸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推广、物流、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将广州打造成内地与国际商贸交流的重要窗口。(市经贸委牵头,市外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金融办配合)
(四)深化电子商务行业应用
1.大力提升传统制造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发挥广汽集团、广州石化等电子商务应用骨干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销、产、供的协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与国内外供应商、采购商的企业间电子商务无缝对接。(市经贸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2.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优先建设塑料、煤炭、化工、钢铁等电子交易中心,拓展电子交易和结算功能,形成“广州价格”。同时,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加快服装、鞋帽、蔬果类落后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市经贸委负责)
3.拓展政府网站平台的电子商务功能,实现电子政务“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重点建设税务、海关、交通、社保、公积金等税费征缴网上和掌上交易系统,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审核、规划建设、投资审批、环保消防、进出口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推广教育、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4.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化,优化完善网上采购法规、程序、规则和管理。以货物、服务和工程精细化分类管理为基础,强化政府采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政府网上采购平台和资金支付平台,推行网上招标、网上竞标、网上竞价等现代采购交易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营管理现代化,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5.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培训,切实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应用能力。政府部门联合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等专业组织,集合社会智力资源,形成产业发展的互助机制,以提升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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