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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部门发布卖车四大“潜规则”
2012-09-27 22:09:19 来源:人民网
虚假宣传、偷梁换柱、贿买贿卖……日前,天津市工商部门在对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后,提醒消费者警惕,汽车销售存四项“潜规则”。

虚假宣传、偷梁换柱、贿买贿卖……日前,天津市工商部门在对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后,提醒消费者警惕,汽车销售存四项“潜规则”。

潜规则1: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的内容主要与汽车配置、性能相关,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如虚假的“经济”油耗、以偏概全的安全评价、夸大的购置税赠送、虚拟的配件原价、“零首付”不法广告等。

潜规则2:变相强制交易

4S店利用其市场独占地位,违背自愿原则,剥夺消费者权利,对交易相对人采取设置服务障碍、推荐、差别待遇等方式,变相强制他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强制消费者购买装饰,在汽车销售、维修,保险、上牌等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在贷款车销售过程中4S店一般会变相要求消费者选择指定的贷款机构和保险公司,并要求办理指定的保险险种,如盗抢险等。

潜规则3:售假冒配件

4S店利用消费者的高度信任和对汽车配件信息了解上的不对称,在维修、装潢过程中使用假冒配件,这些假冒配件以保养件、易损件为主,一经使用,非经专业人士拆解识别很难发觉。

潜规则4:商业贿赂

主要有保险合作单位超比例向4S店返还保险代理费,信贷机构暗中给予4S店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回扣,以及4S店为谋取事故车维修机会暗中贿赂保险公司定损员三种情况,回扣以各种不记名消费卡为主,涉及商场、超市、加油站等消费卡发行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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