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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将建立实名制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
2013-01-05 09:56:13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吉林省将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日前吉林省已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

吉林省将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日前吉林省已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是质监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行动。国务院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是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客观记录企业遵守质量法律法规、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履行质量承诺等信用记录的信息平台,是实现质量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的基础,并为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以及周期性检查等工作中提供依据和参考。而基于代码基础信息建立的实名制是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是保证质量信用信息主体真实、准确,并实现信用信息归集、记录、追溯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通过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可有效提高质监系统综合监管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

吉林省作为试点省份,从2012年12月开始,重点对纳入行政许可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集中采集包括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奖励等良好行为记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违法违规记录等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并将食品、建材、农资、玩具等涉及安全和群众利益的产品生产企业、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企业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企业列为此次建档的重中之重。

吉林省还将抓住试点契机,逐步建立适应吉林省质量工作需要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应用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展采集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信息,并对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搭建包括信息采集、信用展示、信用评价、信用查询等功能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发挥主动性、预警性、全面性的监管作用,推动吉林省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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