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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云浮市征信中心建设的通知
2013-09-24 15:52:28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云浮的意见》和《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2年信用云浮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征信中心各项建设,建立健全征信中心数据征集长效机制、系统功能共建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拓展征信中心应用领域,发挥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强我市征信中心建设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云浮的意见》和《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2年信用云浮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征信中心各项建设,建立健全征信中心数据征集长效机制、系统功能共建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拓展征信中心应用领域,发挥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强我市征信中心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的意义

云浮市征信中心建设是信用云浮建设的核心,是信用云浮建设的基础工作,是信用云浮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我市以共建共享的方式推进征信中心建设,是打破社会信息孤岛的有效方法,搭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与互相利用的桥梁,形成覆盖社会的信用激励约束网,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服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云浮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强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合力推进云浮市征信中心建设,通过征信系统服务平台,提高经济效率和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赶超,为全省乃至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和作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的目标要求

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就是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全面推进信用云浮建设提供系统、网路平台与工作抓手。到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市级信息报送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汇总工作,为全市所有企业(包括个体户)建立基本信用档案并实现各类信用信息的长效更新机制,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与各级信用村创建工作有效衔接,50%以上市级职能部门和100%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云浮市征信网,并在日常履职中全面推广应用、共享云浮市征信网各类信用产品功能服务,以石材、不锈钢、农业等行业以及法院诉讼、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等领域为尝试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基本实现市、县两级征信中心“九有一可”(有牌子、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有数据、有使用、有效果、可持续)目标。到2013年底前,基本形成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征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社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完善机制,市级职能部门全部接入云浮市征信网,石材、不锈钢、食品药品等行业和农业、安监、法院诉讼等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体现云浮特色、适应发展要求、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建立基本信用档案并实现各类信用信息的长效更新机制,全市所有政府职能部门与征信中心建立有效的功能产品协作机制,形成社会信用监管奖惩体系。

三、科学统筹推进云浮市征信中心各项共建共享工作

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是我市推进信用云浮建设、开展“三打两建”以及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要站在云浮科学崛起、和谐发展的大局,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谋划布局,将征信中心共建共享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提高城市竞争力结合起来。

(一)共同做好征信中心信息征集工作。

1.建立部门信用信息报送系列工作制度。一是全市各信息部门应进一步破除部门壁垒,建立内部信用信息报送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信息提供职能部门、信息提供指标、信息提供方法;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报送责任人制度,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分管领导的工作责任;三是建立逐级报送制度,各信息提供部门应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全市信用信息的汇总整理及报送工作,按时按质报送云浮市征信中心;四是云浮市征信中心要建立部门信用信息报送情况月度汇报制度,按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信用云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信息提供部门的信用信息报送情况;五是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协调会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统筹协调解决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农户信用征集长效机制。全市各级在信用村创建过程中,同步开展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组织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金融机构业务员,成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成农户信用信息的电子化,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提交各县(市、区)征信中心农户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并定期做好数据更新。

(二)进一步抓好征信中心网络系统建设。

1.进一步拓宽全市征信网络平台。一是各信息提供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尽快加入云浮市征信网,尽早实现信用信息专属网络的实时报送;二是各金融机构应以征信支网的方式,进一步拓宽金融领域的征信网络;三是各级政府应加大信用村创建资金投入,支持各镇建立镇级征信网点,确保农户信用信息顺利入库;四是在对各类信息进行密级分类基础上,开发建立在互联网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

2.进一步加强征信中心系统功能开发。一是要深入调研社会公众对信用信息功能的需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征信中心企业和个人(农户)信用报告内容,进一步开发基础信息验证、关联企业查询等社会需要的信用信息功能;二是加大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的协作,积极配合质监、经信、食品药品、安监、法院共同建立石材征信网、不锈钢行业征信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网、法院诉讼信用信息网等行业领域专业征信系统;三是深入发掘企业和个人(农户)信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功能,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提供依据,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和助推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服务。

(三)大力推动征信中心信用信息功能产品的广泛应用。

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应充分运用征信中心平台,制定部门操作规程,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效益,多形式、多渠道地扩大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要把征信中心的应用终端延伸到最基层单位,不断增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使信用共享信息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为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工作服务。要依托企业征信中心系统,发挥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应用的联动作用,在各级评优评强、行政审批、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五一劳动奖及劳动模范推荐、杰出(优秀)青年推荐、股份公司上市、股权分置改革等活动中,广泛应用征信中心信用报告、关联企业查询等功能产品,把企业和个人(农户)信用状况作为评判的客观依据,进行重点审查,依法对失信主体进行市场限制、降低信用等级、实施行政处罚等惩戒,加大惩处力度,依法披露和公开违法失信记录,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约束”,努力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参与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共建共享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参与云浮市征信中心共建共享工作情况作出通报,信用云浮建设领导小组持续监测相关工作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主抓工作开展,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对策、方法,推动共建共享工作有序加快开展。信息化共享和信用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信用信息及时共建、信用功能产品多方共享。(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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