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发布增加预警信息
2014-01-26 09:36:32 来源:四川信用网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22日,本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22日

本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81号)于2014年1月由市政府正式签发,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六章27条,与2008年的《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7号)相比,其新增内容及特点主要体现为:一是形成了市级―区(市)县级两级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应用的工作新机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向“全域成都”纵深发展;二是在原有四类信用信息(基本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基础上,明确增加预警信息并列入地方规章,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将有利于扩大信息征集和发布范围,促进社会和行政部门的联动监管;三是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日常监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等重点工作中,查询使用该系统,并将企业信用记录(或基础信用报告)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四是在信息种类中,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纳税、社保缴纳、房屋维修、住房公积金、工资发放等民生问题和社会公益的披露力度,为职工维权和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了方便。

该办法的出台是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中有关“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等要求的具体落实;强调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信用建设对促进成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体现了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 “宽进、严管、重诚信”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活动中“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度导向的形成,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成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四川信用网)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