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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快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 政府纳入考核
2014-03-25 14:54:30 来源:安徽商报
安微省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制度,将加大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考核。

安微省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制度,将加大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考核。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涵盖政府、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社会法人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说话算不算数也要考核,公务员财产申报将计入诚信档案。

【政务诚信】

政府说话算不算数将纳入考核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政府应带头。除了依法行政,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等制度外,政府说话算不算数,也将建立考核机制。

根据规划,未来我省或将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政府各项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对人民代表大会等作出的承诺落实情况,也将作为评价政府和部门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招商引资中,政府也不能随便允诺各种优惠。我省各级政府制定的法规、政策和合同也必须认真履约,及时兑现承诺国内外投资商的资金和优惠政策,一旦违反国家、地方政策的承诺,要追究承诺主体和相关人的责任。

公务员财产申报将记入诚信档案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加快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财产和重大事项申报、社会公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并将失信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作为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探索建立公务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进一步掌握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诚信行为。

【商务诚信】

网店售假、刷信誉可能限期禁入

网店卖假货、刷信誉,将可能被限期禁入。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健全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计划出台网店实名注册管理方法,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售后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电子商务企业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也将被严厉打击。

网上造谣传谣可能被行业禁入

网络上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今后可能被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依法公开曝光。我省将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建立网络信用档案。

今后,网络信用信息将与其他领域相关信息实现交换共享。在网络上实施欺诈、造谣传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并被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有关部门、公开曝光。

【社会诚信】

环评报告真实性工程师要负责

为企业出具环评报告,今后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都要为其真实性负责,出具不真实的报告,将可能被记入工程师和环评机构的诚信档案。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综合评价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确定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探索建立环评报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对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从业情况的信用考核分类监管。

学术造假影响科研经费分配

学术造假一直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我省未来将建立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学生、教师和科研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问题将直接与学历学位授予、科研经费分配、职称评定、评选表彰等直接挂钩。还将建立健全教师和学生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记录,规范教师和学生的诚信行为。这项工作将在部分高校启动试点。

【司法诚信】

闯红灯也将记入诚信档案

“中国式过马路”未来可能影响个人诚信记录。我省未来将加快推进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将纳入诚信档案,以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对于单位来说,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等也将被纳入诚信管理。

谁敢欠薪半年 就别指望贷款

我省今年有望出台办法联合惩戒企事业单位失信行为

提高失信成本是我省打造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今年有望出台的《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法人的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办法》初步规定,社会法人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骗取贷款、非法集资、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等非法手段实施上市、进行债务融资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失信。这些失信行为将可能被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三个等级。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费等6个月以上的、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资格或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除了被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管对象、不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外,还将被采取停止贷款发放、不支持上市、已取得的行政许可重新审核等惩戒措施,5年内不给予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全额收回已经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

别担心 隐私不会“裸奔”

信用信息查询“加锁” 可能仅限本人凭证查询 商业机密也受到保护

信用记录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有重要意义,在约束我们自身行为的同时,如何保证信息安全?如何保证隐私不被泄露?一旦犯错是否还有回头的机会?记者邀请省发改委相关部门专家为您详细解答。

关键词:隐私

个人信用信息并非随便查

问:正在建设的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提供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隐私会不会被泄露?

答: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对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行为形成强大的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和个人所有的信息都可以被随意查询。

未来省联合征信机构征集的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应按照规定分类后,按照统一的标准、平等披露的原则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包含在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信用信息也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保护隐私。

在个人信用信息方面,根据外地操作经验来看,个人信用信息可能仅限个人自己查询,可以凭有效证件到权威部门查询打印自己的信用报告,在求职或其他需要的时候提供。

关键词:准确

万一被“冤枉”可要求更正

问:如果认为自己的信用信息有错误怎么办?

答:信用信息约束力强大,万一出错了,自然会造成一系列影响。针对社会法人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我省将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未来社会法人或个人如果认为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布的本单位或自己的信用信息有误,可以要求提供信息的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更正,提供信息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后及时回复或更正。

关键词:修复

轻微失信有机会“信用修复”

问:每个人都可能犯错,一旦犯错被记入信用记录,还有机会改正吗?

答:我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将以教育为重点,对已经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的社会成员将给予适当保护。

对于社会法人或个人来说,非主观故意发生的失信行为,初步考虑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向实施联合惩戒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实施信用修复,减轻或解除惩戒,并将信用修复信息提供给省公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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