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云南金融界抛出信用“红黑榜”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014-04-08 10:17:06 来源:云南信息报
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巩固金融界的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十分重要,随着金融界的不断发展云南市抛出信用“红黑榜”。

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巩固金融界的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十分重要,随着金融界的不断发展云南市抛出信用“红黑榜”。

良好的信用体系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根基,也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对于维护稳固的金融市场秩序十分重要,是金融业务得以开展的前提,随着金融业的扩张与网络金融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中国对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需求迫切。

云南作为西部发展中省份,虽然随着滇桂金融改革试验区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立,其金融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其信用体系仍然不够完善。而银行业对于“红黑名单”的建立,正是对云南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补充,对整个云南金融市场影响深远。

据悉,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建立了定期通报、定期公布银行客户“红黑名单”的形式,为规范信用行为,打造信用平台而做出努力。而云南银监局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指导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以“红黑名单”为抓手,宣扬正气,惩戒逃废银行债务,旨在让企业高度重视信用建设,通过严格按照贷款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时还款,促进银企共同发展。

数据显示,2004年-2013年云南银行业协会共评定三批1598户“守信用客户”企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而本次公布的是2013年度的“红黑名单”,其中上红榜的企业为508户,而黑榜榜上有名的企业有14家。

对于上了红榜的企业,要是有融资需求银行会相应的优先考虑。相反对于那些上黑榜的不守信用的企业,由于银行的征信系统都是连通的,名单一旦公布,就会使这些老赖们告贷无门。

此举一出,云南各界人士纷纷发声,各抒己见。几乎达成共识地认为,只要做好政策引导与执政分析,控制好红黑名单的评价标准与监督管理,对于云南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来说终究是一件好事。

云南银监局纪委书记黄朝杰


云南银监局纪委书记黄朝杰

监管层态度

打造诚信平台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开展“建立银行客户‘红黑名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发展战略和顶层设计。 在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承担着金融信用信息的基础工作,更是扮演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推手。就此,记者采访了云南银监局纪委书记黄朝杰。

云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机构的意义如何?

黄朝杰:诚信是社会道德的根本要求,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良好的社会信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在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中,才能确保资金循环的链条不中断,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才能得以发挥。同时,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可以降低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货币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

云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云南银监局最近做了些什么工作?

黄朝杰:从目前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看,总体发展平衡,既有积极向上的趋势,也有阻碍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经济发展速度。经济领域的欠息、逃废债、价格欺诈、无序竞争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程度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商业竞争力,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正因此,这几年云南银监局不仅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信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云南省银行业协会还建立定期通报、定期公布银行客户“红黑名单”等形式,规范信用行为,打造信用平台。

云信:建立银行客户“红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的作用是什么?

黄朝杰:建立银行客户“红黑名单” 并向社会公示,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云南银监局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指导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以“红黑名单”为抓手,宣扬正气,惩戒逃废银行债务,让企业高度重视信用建设,视信誉为生命,创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通过严格按照贷款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时还款,促进银企共同发展。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张庆琦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张庆琦

协会声音

宏扬诚实守信 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专访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张庆琦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努力推动全省社会诚信建设,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银企之间诚实守信良性循环机制,从2004年以来,开展了守信用客户评定活动及打击制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相关系列工作,得到了中国银监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银监局及我省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为推动我省银企诚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守信用客户”评定办法》和《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关于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制裁办法》。

协会评定“守信用客户”是根据《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守信用客户”评定办法》的规定,申报“守信用客户”条件为贷款本金到期偿还率为100%,贷款利息到期偿还率为100%,切实履行借款担保合同中的担保责任,连续三年无不良记录。2004年-2013年协会共评定三批1598户“守信用客户”企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对评上的守信用客户,一方面会员单位按各自的有关规定为这些客户提供优先受理贷款申请,优先办理结算、现金支付、票据业务及其他金融产品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协会按照“滚动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守信用客户”跟踪审核及摘牌制度,如若会员单位或社会各界对已评定的“守信用客户”举报投诉,经查实有失信行为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将公开摘牌,取消“守信用客户”称号。

2009年形成会员单位内部通报和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两个类别。2004年至2013年协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通报了五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或个人)名单,债权本金238774.86万元,利息111003.59万元;3户风险警示企业,本金11,109万元,利息487.87万元。2009年至2013年经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不守信用、拖欠银行债务企业和单位”83户,债权本金57682.31万元,利息13000.35万元;“不守信用、拒不履行担保责任企业”4户。这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宏扬了诚实守信;另一方面为会员单位搭建起共享风险信息沟通平台,达到共同制止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目的,进一步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

银行目的

“公示红黑名单 对老赖们能起到震慑作用”

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熊志培

“红黑名单的公示对不重信用、不守合同的企业能起到震慑作用,相反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是一种鼓励。”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熊志培表示,市场经济需要遵循契约精神,而建立契约精神要靠信用来支撑,这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举例来说,北上广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陌生人之间可以相互做生意,而一些小地方却大多盛行“熟人经济”,这就是信用不完善的一种表现。经济的全球化也要建立在诚信和契约的基础上,这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由此可见,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

熊志培向记者讲道,当今社会,无论是食品安全也好,还是金融市场等等,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尤为关键。红黑名单的公布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一种维护,对稳定金融市场,以及对整个云南的经济发展都是大有好处的。

“借钱给别人,他却不能按期兑付,如果资金链断裂,那整个经济体系就很难运转下去,这都是一环扣一环的。”熊志培告诉记者,无论对黑名单还是红名单的上报,银行都是慎之又慎的,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通常都是那些有还款能力但没有还款意愿,由主观恶意造成了不良信用情况的企业,同时它们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好在银行的征信系统都是连通的,名单公布之后大家都能看到,就能让这些老赖们告贷无门,无法再危害其他银行或投资公司和个人。”熊志培说。

信用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熊志培表示,能上红榜的客户都是要通过长期合作观察的,既要有还款能力还要有还款意愿,比如小松机械,和交行合作了很长时间,在漫长的周期内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这是不容易的。对于这些上了红榜的企业,要是有融资需求银行也会相应地优先考虑。(云南信息报)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