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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成功举行推进“诚信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
2014-04-29 10:43:14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为推进“诚信陕西”的建设,陕西省于4月18日举行“诚信陕西”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为推进“诚信陕西”的建设,陕西省于4月18日举行“诚信陕西”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人: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鲍贻勇

发布内容: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见面。首先要感谢新闻媒体对“诚信陕西”建设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基础性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运转、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基础保障。长期以来,从中央、国务院,到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前不久,中央引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今年初,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相关工作,强调抑制不诚信行为,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极其重要,势在必行。1月16日,由中央文明办牵头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已经就共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举办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首次新闻发布会,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同时,媒体及时跟进,加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从目前来看,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反映,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天,我们召开推进“诚信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就是根据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介绍“诚信陕西”工作的进展情况,发布全省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面,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诚信陕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努力使“诚信陕西”建设朝着积极、合理的方向科学有序的发展。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推动“诚信陕西”建设中也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已初步形成了以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为重要手段、以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和提升信用主体综合能力为重点任务“五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架,为建设“诚信陕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诚信陕西”建设已进入依法有序的推进轨道。《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获“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之后又相继出台了《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陕西省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规定》等配套法规,力争五年内形成一整套支撑“诚信陕西”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广泛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个重点,集中治理反映强烈的诚信建设突出问题,依法打击不讲诚信、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开展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共场所“文明引导行动”、“文明餐桌行动”、“文明旅游行动”、“网络文明行动”、“文明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文化环境。

四是: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创新,推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在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

五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突出失信问题,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建设、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商业流通等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监督政策措施,加强信用协同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工作力度。如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省检察院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省发改委将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企业发债审批的必要审查内容;省食药监局和公安联手严惩制假售假行为;省农业厅将企业诚信经营和诚信文化建设作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评审监测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省环保厅在其门户网站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规企业信息;省信用办通过“信用陕西”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发布、信用查询、失信投诉等信用服务等等,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社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业已建成并向全社会开放,守信激励和惩戒失信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增强。

七是: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科研。《人民日报》2012年2月10日刊发了赵正永书记署名文章“诚信是一方发展的根本”;拍摄播出了“诚信陕西”建设的电视专题片,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在《信息与决策研究》杂志及《陕西信息》报分别开设“信用建设”、“信用看台”栏目,充分利用“信用陕西”网站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教育,着力营造知信用、讲诚信的社会氛围。省信用办与西安财经学院联合成立了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在研究生教育中增设了信用管理研究方向,弥补了我省在专业信用教育方面的空白,现正在申报信用管理本科专业。

在充分肯定我省诚信建设积极向上发展的主流态势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在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等方面仍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信用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信息数据还缺乏完全有效整合和利用,行业协会的自我约束机制没有发挥到位,信用市场发育滞后,信用产品供需不足,市场信用状况、社会的信用意识都亟待增强,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领域见利忘义、制假售假,一些领域商业欺诈、拖欠资金、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问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加以解决。

二、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公民自我教育管理和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诚信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管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健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以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抓手,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总体目标: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氛围浓厚,政府、社会法人、公民个人等所有社会主体的信用水平有效提升。

三、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思想品德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2、进一步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树立诚信典型,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系列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产业,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规范信用服务有关活动。

3、进一步深化诚信创建活动。突出诚信主题,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公益活动。会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工信、国资委、商务、农业、金融、工商联等部门,在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诚信做食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

4、进一步规范“红黑榜”发布制度。协调省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尽快出台诚信建设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并逐步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推动发布活动制度化。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等。激浊扬清,惩恶扬善,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5、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逐步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信用信息,力争到2016年省、市、县基本建成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到2020年建成省、市、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诚信陕西网”,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发布内容,实现省与国家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信贷征信数据库建设。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支持其参与地方政府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市、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服务。

6、进一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性信用奖惩机制。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明确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和生产安全等信用记录,以及司法领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重点,加大对社会法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市场性信用惩戒机制。制订完善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三是建立健全司法性信用奖惩机制。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7、进一步加大诚信建设的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培养教化作用,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诚信守约的好人好事,及时曝光失信违约、无良缺德的不法企业、商贩和个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尚。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覆盖广、传播快的作用,开设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开展网上论坛等形式,多方位、全角度的进行诚信建设宣传,大力营造讲诚信、守公德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诚信陕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全员参与,共同努力,最大限度的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上将建立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在省文明办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诚信陕西”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能处室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各级文明办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发挥联络服务、督促检查作用。食药监、工商、质检、商务、公安、工信等部门,要紧密联系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拿出实际举措,力争在本系统本行业率先做出成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各展所长、发挥优势,把工作做到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去。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创建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形成有力的工作导向,促进诚信建设持久深入发展。

发布人: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曹建国

发布内容:

女士们、先生们: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的缺失,不仅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导致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及时履行,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得不到实现,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针对诉讼领域的债务人逃废债务,逃避、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公正执行,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增加其失信成本,压缩其生存空间,有效打击了失信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有力促进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被执行人六类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认定失信被执行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认定两种方式。一经认定,由各级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自去年10月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运行以来,我省法院通过该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21例。同时,各级法院积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效信用惩戒,促进了一批案件自动履行。

二、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积极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并对社会公众公布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在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上。建成后,当事人可以凭密码及时获取执行案件受理、财产查控、移送评估、移送拍卖、案款支付、执行结案等执行案件全过程的进展信息;社会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查询未结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

三、推进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省法院按照“全国一流,陕西特色”的总体建设目标,全力推进建设覆盖全省三级法院,上下级法院信息共享、与协助执行单位有效联动,具有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执行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理决策、执行协调指挥等功能的全省审判执行指挥中心系统。通过该中心,可以以网络点对点方式迅速查控被执行财产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共享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同惩戒失信行为。

四、充分发挥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除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还建设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公布未结的执行案件基本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所不同的是,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公布的是所有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并不限于有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共公布被执行人信息4.6万件案,促进了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通过上述努力,全省法院已形成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体系,有效打击了失信行为,提升了当事人的守法履约、诚信诉讼意识。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与省文明委的文明网,及“诚信陕西”建设成员单位的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文明网上发布,及与各成员单位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共享,共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二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结合起来,与各地主要饭店、宾馆、机场、车站建立协作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禁止被执行人参与国内外旅游、度假等活动,禁止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的对接,积极与银行、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签订信用惩戒协议,构建与各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机制,在融资、注册公司、置产、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格限制,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不断提高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

四是通过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将相关资源和平台进行整合,将审判执行指挥中心建成集审判执行管理、执行指挥、网络查控、信息公开等功能,与各类征信平台及相关协助单位网络连接的综合性平台。

省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动力,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共同惩戒,为促进“诚信陕西”建设,推进建立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尚作出积极努力。(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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