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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将对严重违法失信建立信用记录“黑名单”
2014-09-01 11:28:3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徐晓波2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诚信缺失问题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记录,对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及其从业人员和投保人,都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公开,对严重违法失信的要建立“黑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徐晓波2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诚信缺失问题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记录,对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及其从业人员和投保人,都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公开,对严重违法失信的要建立“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据介绍,目前国家正在推动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就是要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以及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完整的信用档案。下一步,推动保险业信用记录与其他领域信用记录共享的进程将加快。

徐晓波表示,要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市场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比如,对交通违法违章等失信记录较多的人,应当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其机动车保险或者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费率;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则可以适当降低费率。

在引导保险机构健全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增强信用风险防控能力方面,徐晓波认为,保险机构客户多、资金量大,投融资活动非常活跃,面临的信用风险比较复杂,只有做好信用风险防范和管理,才能实现保险机构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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