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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大信用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15-10-30 09:06:29 来源:广州日报
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市政府提交的“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工作报告”。

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市政府提交的“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工作报告”。记者现场获悉,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年多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增量超过前30年总量,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初步形成了“宽进严管”的改革新气象。未来深圳将建立“大信用体系”,以特区立法形式制定信用信息征集、 披露、 分析加工、隐私保护、失信“黑名单”标准、失信约束措施等规则,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治,进一步引导和约束商事主体行为。

监管创新:

执照上设二维码 “扫码”随时查

据统计,自2013年3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107.8万户,累计实有商事主体 201.1万户,增量超过前30年总量,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改革后高速增长的商事主体数量和充分放开的登记要求,给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带来巨大压力。深圳政府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随之创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从“管主体”向“管行为”、从“地毯式检查”向“双随机抽查”、从“强调政府监管”向“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并重”转变,实现了“宽进严管”的改革目标。

目前,深圳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 ,实现监管相关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与共享, 公示平台向各监管部门推送商事主体登记、许可、监管、信用等各类信息 44.4 万条;建立了“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体系和相对集中执法的机制,成功查办“快播侵权案”、“3.19 冻肉案”等大案要案;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以及社会共治(在“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上,设置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的二维码,方便社会公众“扫码”对商事主体进行信息查询和信用监督),构建起信用约束机制。目前,公示平台已归集政府部门间推送的商事主体许可审批等各类信息 2700 多万条。载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在办理商事登记、食品准入和其他市场监管许可审批业务时受到限制。

还启动研究“大数据”分析系统和分析模型,及时发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市场异常态势,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未来计划:

建许可审批“深圳标准”

“市、区、街道监管机构的职责划分存在交叉,同时存在信用信息‘孤岛效应’、重信息披露轻失信约束等问题,后续监管体系尚需完善”深圳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负责人汇报表示。

对此,市政府根据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提请市人大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立法研究工作,构建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审批和后续监管一体化的特区法治体系,拓展改革创新空间,全面清理与“宽进严管”理念不相符的特区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解决后续配套改革中法规冲突、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

同时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合理性审查机制。逐步实现“一般领域充分放开,重点领域规范管理” ,将政府监管力量集中到风险程度较高、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市场领域。建立更加便利的商事主体登记和许可审批的“深圳标准”,研究制定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负面清单”,提高商事主体准入的标准化程度;加快市场准入和监管一体化建设,实现“一个部门网上登记,多个部门信息共享” 。

特别是,将完善以“大信用”为核心的社会共治格局。推进统一的、覆盖全市的“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建设的区域合作,扩大信用机制发挥作用的地域范围,增强信用在规范、引导和约束商事主体行为方面的作用,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注入更强大的市场动力和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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