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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正加紧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15-12-22 09:40: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9月17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工商总局正在组织编制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工程建设,做可研报告,提前做好立项审批的准备工作。

9月17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工商总局正在组织编制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工程建设,做可研报告,提前做好立项审批的准备工作。

据了解,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已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立了链接总局和31个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过渡性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全国提供公共服务。今年以来,系统进一步建设完善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抽查、小微企业名录等功能。截至6月30日,工商部门已公示了2154.51万户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分别有1219.03万户和1482.49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2014年度报告信息。截至8月31日,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已达37.2亿人次,日最高查询量接近1000万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支撑了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虽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目前系统仅仅归集公示了工商部门掌握的信息和企业自行申报的部分信息,缺少其他政府部门的涉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等,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在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中产生,由各部门自建自管,零星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导致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不全,难以共享共用,难以发挥应有的协同监管、社会共治作用。二是由于目前运行的过渡系统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是工商总局和地方两级应急改造而成,各地信息化基础不平衡,建设经费投入和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系统建设运行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例如:系统功能相对单一,支撑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能力还远远不足。三是系统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还不够广泛、丰富,还不能更好满足全社会方便快捷的使用需要;四是系统的技术基础薄弱,在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难以满足全国统一企业信息公示大数据平台高效运行的需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工商总局将抓紧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出工程建设方案,重点解决当前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工商总局组织编制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全国一张网”工程)建设方案》,按照相互兼容、节约高效的原则,将现有过渡系统升级重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总体思路是: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作为企业信息源头的基础作用,按照以企业登记机关为枢纽并将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路径,构建集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协同监管、社会共治于一体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更好发挥市场评价机制作用。系统的主要建设目标是:信息归集,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汇聚;信息公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对称;信息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监管。其中,信息公示将提供网站应用、手机应用、新媒体应用等的多渠道公示交付,在互联网上为社会、企业提供实用易用的信息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仅有信息发布、公开等功能的其他系统不同,除具备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功能外,还是企业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报送义务的法定操作系统,也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在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基础上,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操作和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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