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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16-10-10 10:19:44 来源: 梅州日报
由于农村地区教育相对落后,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有待加强,加上农村地区信用信息采集难度大、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缺乏等制约因素,使得金融机构对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产生排斥心理,不利于普惠金融发展。

吴银隆

梅州是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一直致力于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普惠金融,拓宽农户融资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但是,由于农村地区教育相对落后,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有待加强,加上农村地区信用信息采集难度大、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缺乏等制约因素,使得金融机构对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产生排斥心理,不利于普惠金融发展。

怎样更好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优势,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笔者认为,梅州亟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由税务、工商、公安、法院、教育、农业、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要把农村信用建设纳入到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规划, 制定配套政策,为农村信用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推动,社会参与,群众自律”的整体工作思路,制订总体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部门分工、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奖惩机制等内容,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在现有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大框架下,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合理的农户信用征集和评价指标体系,全方位收集各部门、金融机构的农户信用信息,形成数据库。此外,搭建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数据库+服务平台”为核心向公众开放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和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是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交通、农业、国土、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等职能多部门的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及时作好信用相关信息的归集录入及共享工作。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农户或农村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财政补贴、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和优惠,金融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培育农村信用文化。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时代特点,且容易被广大农民认可和接受的宣传方法,充分发挥基层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等机构优势,在农村地区常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和信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渗透作用,高扬诚信之旗,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农户征信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使农民和农村企业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在实践中增强信用意识。

(作者单位: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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