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湖南企业节能失信将上黑名单
2016-11-18 09:13:17 来源:三湘都市报
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有1条及以上警示级节能失信记录或者有3条及以上提示级节能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企业,将被列入节能失信黑名单。

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有1条及以上警示级节能失信记录或者有3条及以上提示级节能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企业,将被列入节能失信黑名单。

这一办法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各项经营活动的用能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外省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在日常用能或经营中的节能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明确,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列入节能失信黑名单:有1条及以上警示级节能失信记录;有3条及以上提示级节能失信记录;经失信投诉举报平台或节能违法违规举报平台受理,并由省节能主管部门与省信用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其他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记入节能失信黑名单的情形。企业因自然灾害、政策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造成节能失信记录的,不作为记入节能失信黑名单的条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节能失信记录自录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少于3年,直至企业对失信行为作出实质性改正且期间未新增节能失信行为,并经节能主管部门认定为止。节能失信记录失效并不删除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中保存的节能失信历史记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