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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协会联合发布"诚信经营服务倡议书" 共建文明诚信旅游环境
2016-11-21 09:03:44 来源:四川旅游新闻网
11月17日,四川旅游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四川省旅游协会、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四川省导游协会和成都旅行社协会联合向全省旅行社业发出“诚信经营服务倡议书”。

11月17日,四川旅游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四川省旅游协会、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四川省导游协会和成都旅行社协会联合向全省旅行社业发出“诚信经营服务倡议书”。“倡议书”共8条内容,包括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支持和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开展有序竞争,不使用“黑车、黑导”,不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业务;严禁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不误导、欺骗旅游者;任何情况下不甩团、不扣团,不减少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等。

据悉,此前,为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四川省旅发委关于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的要求,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旅游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旅游业界向全行业公布了重点旅游线路诚信参考价。此次发出“诚信经营服务倡议书”,再次向业界传递出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声音。

附:诚信经营服务倡议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约定,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支持和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遵守市场规则,开展有序竞争,不使用“黑车、黑导”,不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业务,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引领旅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三、严禁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保证宣传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旅游者;

四、坚持重合同、守信用,不假借任何借口不履行合同,加强导游(领队)管理,任何情况下不甩团、不扣团,不减少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不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不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确保公平交易,维护旅游者权益;

五、坚持公开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各种自费项目的真实内容和价格,确保自费项目行为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主;

六、导游(领队)人员应恪守"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业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依法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拒带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的团队,拒绝收受回扣,严格执行旅游合同,提供优质服务。

七、杜绝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的违法活动;

八、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抵制不合理低价,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维护旅游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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