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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逾12万“老赖”被纳入失信名单
2017-01-18 09:02:20 来源:南方日报
10日下午,广东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决定把2017年确定为“全省法院执行年”,各级法院将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

10日下午,广东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决定把2017年确定为“全省法院执行年”,各级法院将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

统计显示,2016年,广东省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47.12万件,执结案件43.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4.32%和36.81%,均居全国第一,约占总量的10%。今年是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年,我省目标可以概括为“四个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执行的问题基本解决;无财产案件标准不清、结案随意、执行不力的问题基本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问题基本解决;社会不理解、不尊重、不协助执行的问题基本解决。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被执行人有时候还会使出假离婚、虚假诉讼、玩失踪等手段,逃避执行。例如,2016年初,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86宗拖欠93名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涉民生案件,涉案标的达100余万元。在调查期间,被执行人江某、刘某突然“失踪”,导致案件难以执行。

幸运的是,广东各级法院在2013年就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共6家单位探索建立了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到2016年,成员单位达12家,给“老赖”铺开了“天罗地网”。通过联动机制,浈江法院很快就将该案的相关线索转给了省内各级公安机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基于上述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2016年,全省共限制出境2295人次,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广东省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广东网推送执行案件信息51.67余万条,将12.1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失信惩戒措施还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贷款等。通过上述手段,去年广东省法院共促使1.12万人次主动履行债务。

推动相关单位间的信息联动,也是我省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大抓手。2016年,广东省法院率先在全国实现三级法院与省内银行、公安、民政等131家单位联网查控。目前,即时查控范围扩大到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权、车辆等17类财产信息,日均查控量达4万笔,年均查控银行存款3021.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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