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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四个攻坚战”行动
2017-08-11 09:13:08 来源:泰山网
以加强“四车”(“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整改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全面“清零”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全力提升安全带齐全率、佩戴率,坚决堵塞严重超载货车装载源头,最大限度减少源头安全隐患。

记者从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泰安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泰安市公安交警系统部署开展隐患歼灭、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共治合成“四个攻坚战”行动,动员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实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明显减少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隐患歼灭战

以加强“四车”(“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整改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全面“清零”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全力提升安全带齐全率、佩戴率,坚决堵塞严重超载货车装载源头,最大限度减少源头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重点车辆攻坚行动。定期通报5类重点车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特别是“两客一危”逾期未检验、报废及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数量及详单。对隐患车辆较多企业进行约谈,问题突出的提请泰安市交安委实行集中约谈,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属个人的,告知其法律责任并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二是开展重点企业攻坚行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组成市、县两级“两客一危”企业隐患检查小组,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在线率、使用率,把企业“安没安”、车辆“用不用”、管理员“纠不纠”,作为重要标准,依照国家三部门联合部令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动态监控以及人为破坏、关闭、造假等行为。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监控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开展安全带安装使用整治攻坚行动。集中治理客运车辆未安装座椅安全带,驾驶人、副驾驶和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深入辖区客运企业逐车检查安全带安装情况,对未安装座椅安全带、安全带破损以及失效的客运车辆,责令停运整改;定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对安全带残缺不全的、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乘客未佩戴安全带出站的,依法进行查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带安装使用作为报班和出站检查的重要内容。路面执法检查客车特别是旅游包车时,重点检查安全带使用情况。并加大监控抓拍力度,以形成强大治理声势。

四是开展严重超载货车装载源头攻坚行动。提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落实货物源头生产、销售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以及交通运管部门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要求,防范超载超限货车出场、出站。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摸排本辖区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规律特点,在问题突出的路段和时段增设超限检测站,加强路面巡查,开展联合执法,严防货车中途加载。

路面防控战

以“四车”(“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为发力点,充分发挥“四站”(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作用,集中查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加大并保持对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一是依托“四站”保持严管力度。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严查“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及时查处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依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组织的作用,守住出村口、乡镇要道口,重点劝导面包车超员、农村“黑校车”违法接送学生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开展严管统一行动。针对“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行动,同时与治安、特巡警等警种协同作战,集中警力严查严处,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强与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协调联动,在旅游景区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强大整治声势。

三是提升执法严管效能。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加强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协同联动,提升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拦截率和查处率,特别是对涉及本地的假牌套牌车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重点车辆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打击。

四是强化城市秩序严管整治。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行人、非机动车、代步车、接送学生车辆、渣土车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两无”(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三不”(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在停车线内等候)、“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穿马路、乱翻护栏)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实现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五是狠抓交通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密切警种协作,做到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处理。建立恶劣天气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公布恶劣天气交通中断或交通管制信息,发布绕行路线,提示驾驶人规避风险,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降速、控距、亮尾”要求,提高雨天应急管控能力,严防多车相撞事故。

宣传攻势战

组织好“五大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

一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行动。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集中向社会通报交通违法整治成效和下步举措,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存在多次违法车辆、事故多发的企业名单。依托电视、报纸和互联网宣传平台以及社区、沿街单位“LED”屏,最大限度地加大交通违法人员和车辆的曝光频度、强度。

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针对不同阶段交通违法、事故特点及风险隐患,集中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通过发送整改通知、短信点对点提示、微信推送等方式,对企业和驾驶人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提示。加强对“两客一危”和货车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提示,提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客货驾驶人“大教育”行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讲好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制作并播放一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志愿宣传服务,组织一次宣誓承诺活动。

四是开展交警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利用公安交管微信、微博、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设置“隐患排查治理”“路面执法管控”“警示曝光栏”等话题,加大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形成交管新媒体宣传矩阵规模效应。加大《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激发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创建的积极性。

五是开展交管执法“大直播”行动。利用一直播、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严管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提升交警队伍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共治合成战

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平台作用,互通共享信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共治合力。

一是集中通报运输安全状况。将泰安市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推动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从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联合检查、约谈、倒查、追责、曝光等措施。建立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管理缺位、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企业,及时报送安监部门,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二是集中推送违法信息。定期汇总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相关信息,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结合交通事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机动车产品和道路质量公益诉讼,运用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倒逼整改、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查明身份、建立台账,分别按照不同渠道通报给相关单位。是党员的通报其所属党组织;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给各级纪委;有单位的通报给其所在单位,其中是文明单位的同时通报给泰安市文明办。

三是集中推动安全隐患整治。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整治、治理效果评估和重点路段管控等工作机制。9月底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梳理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和整治计划书面报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整改整治。年底前组织一次“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隐患存量。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未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及时处置新增隐患,整治不彻底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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