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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意见:将设立绿色航运“黑名单”
2017-08-15 08:30: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为加强节能环保监管,交通运输部指出,研究设立长江绿色航运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8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的目标要求。

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船舶大气污染问题,《指导意见》中列出来明确的治理目标和时间表:到2020年,长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

为加强节能环保监管,交通运输部指出,研究设立长江绿色航运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告诉记者,船舶污染物排放形势比较严峻,虽然出台了较高的标准,但是管理方面做得不好,尤其是油品方面,需要加强监管。

2020年建成绿色航运体系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及生态保护、污染排放控制、资源能源利用、运输组织四方面的具体目标。文件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

其中,行业污染物排控制方面,船舶污染物全部接收或按规定处置;长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船舶使用能源中液化天然气(LNG)占比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200%;新建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100%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同时,《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提出了6个方面、17项任务要求,包括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等。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老旧运输船舶、单壳油轮和单壳化学品船。进入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或者其他等效设施。鼓励船舶改造油气收集系统,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

岳欣介绍,船舶的状况不一,有的船舶比较老,这些船舶甚至没有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措施,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此外,为加强防污染设施建设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提出,研究设立长江绿色航运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船舶污染被称为继工业污染、机动车排放之后的第三大大气污染来源,近年来,加强船舶大气污染治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在出席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现场推进会上强调,要尽快出台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指导意见,细化推进实施计划,进一步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和LNG清洁能源应用,加强基础装备建设,完善相关引导政策。

早在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就曾发文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控制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船舶污染排放问题到底情况如何,加强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意义有多大?

环保部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

岳欣介绍,船舶的油品质量比较混乱,尤其是内河航运的船舶,很多油来自加油船,油品不好管理。同时,发动机状况也参差不齐,综合来看,船舶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主要航道上的城市,航运比较集中,船舶排放对城市大气污染的贡献就会比较大。

为此,岳欣建议,加强油品质量标准的执行落实工作,此外还要出台在用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与机动车相比,目前在船舶的发动机的检查等方面还没有较好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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