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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出台文化系统信用联合惩戒管理办法
2017-08-29 10:16:56 来源:宿迁文化网
该细则明确了对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系统内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参照本细则,负责对违规违法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反复被文化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进江苏省宿迁市文广新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秩序,根据宿迁市文广新局工作职责,结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系统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宿迁市文化系统《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对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系统内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参照本细则,负责对违规违法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反复被文化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宿政办发[2016]110号),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对严重信人的联合惩戒管理,有利于完善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宿迁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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