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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亮出市场监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新思路
2017-09-13 08:34:03 来源:央广网
对于如何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张茅说,要持续扩大消费,必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目标是从“天下少假”到“天下无假”。

据报道,由国家工商总局主办的“2017市场监督管理论坛”近日在海南海口召开,今年论坛的主题是“商事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的改善。世界银行高级分析师多丽娜·格奥尔吉瓦在论坛上介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从2013年度到2016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每年提高6位,这几年一共提高了18位。

中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改革之路仍任重道远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晓波在论坛上发布一份最新出炉的中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研究报告”,张晓波介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龙信数据研究中心、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对中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进行了专题研究发现,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税收等诸多方面取得了多重显著成效。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节约社会成本成效显著,改革一年内节约社会总成本高达123.65亿元人民币。但这份报告同时指出,中国的“商事制度改革之路”仍旧任重而道远。

张晓波说,有几个方面仍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准入制度,其次要保护多元市场主体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再者要完善企业退出的机制,这些都是未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论坛上谈到商事制度改革的历程和未来改革的方向时提到,通过几年的实践,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从国际趋势看,创造更为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改革潮流,也是增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从发展趋势来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着眼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

如何改革创新?张茅分别从营造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三方面介绍了接下来会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张茅表示:“市场准入是投资创业第一道门槛。门槛越高,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越少,市场就越僵化,越缺乏活力。竞争促进繁荣,市场准入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基本前提。近几年,市场准入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限制过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关键是要改革,目的是要放活。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不合理的条条框框限制。继续推进‘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的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的改革。对标市场经济完善国家的先进水平,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切实缩短开办企业时间。”

在谈到如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时,张茅提到,目前,企业正在走向成熟,对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在增强。

张茅表示,市场竞争环境是企业优胜劣汰、持续发展的运动场。企业要健康发展,需要市场公平竞争,否则就不能优胜劣汰。目前社会上已经出现一种好的趋势:企业对政府优惠政策的期望在减弱,对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在增强。这是我国企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商标、广告、网络、合同等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互联网新型传销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天下少假天下无假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对于如何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张茅说,要持续扩大消费,必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目标是从“天下少假”到“天下无假”。

他说,我国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但由于产品质量和消费环境的制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还没有充分释放。今年两会期间,百名企业家联名倡议打假,这表明假冒伪劣问题已从消费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从影响消费者延伸到影响生产经营者。要持续扩大消费,必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从天下少假到天下无假。要根据消费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加强日常消费领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和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和机制,完善维权体系,健全维权渠道,加强消费宣传和消费引导,提高百姓的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在谈到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时,张茅特别提到,要创新监管政策,要把竞争政策贯穿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用竞争政策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他说:“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部门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垄断。要改变一些传统观念,不能只讲产业政策,不讲竞争政策,不能只讲对企业的优惠支持,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支持,不讲市场公平竞争。这对于我国的发展意义重大。”

海南省商事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据参会人员介绍,本届市场监管论坛选择在海南召开是因为海南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改革探索,形成许多有益经验。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在论坛介绍了海南省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毛超峰说:“在我看来,一个地区拼资源优势、拼优惠政策优势的竞争阶段已经过去,现在更多的是拼市场秩序、拼营商环境、拼服务效率、拼市场监管。我们对此感触很深,比如去年6月我们省就探索实行异地受理、异地审批,全省通办的改革;工商、公安、林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到试点改革的范围。今年7月10日,我们又推行了全流程的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企业和群众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目前有15个单位的4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率先试点。再如,在‘十二五’时期,海南对食品药品监管实行了省级以上垂直管理的体制,并且推行了企业法人承诺制,探索了一条企业自主承诺、自我信用监管的新路子。从这几年的效果来看,法人承诺制的改革客观上降低了监管的行政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

毛超峰在论坛上介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下一步,要在内外市场互动、新旧业态并存的新阶段尽快提高我国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形成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应明确以下几点认识:第一是市场监管的基础是“放”,要以更大的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海南是一个典型的岛屿经济体,发展高度依赖于开放,以更大的开放办好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始终是海南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主题。

第二,赋予企业更多的投资自主权,放松企业一般投资行为的监管,重点监管特定的领域。

第三,更多地使用法治监管手段,减少行政监管的手段。行政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做到公平监管,也不利于企业竞争形成稳定的预期,这就需要着力强化法治监管,提升监管的标准化水平。“比如在推进基层监管的标准化管理试点,全面提升基层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的水平等方面,我们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海南省愿意在这方面在全国,率先试点,积极探索。

第四,对新产业和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的方式,鼓励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毛超峰说。

毛超峰认为,市场监管的基础是“放”,市场监管的核心则是“明”,要以大数据开放营造透明的市场环境。要以大数据开放营造透明的市场环境。要加快打造跨部门的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加快政府的数据开放进程,并积极探索建立大数据双向流通的监管系统,形成“互联网+信用监管”的新模式。除了“开放”、“透明”外,毛超峰认为,市场监管的保障是“统”,要以更加统一的监管体制显著提升监管效率。要着力解决其中的技术性、对接协调和人员出路等等问题。

市场监管如何更“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在论坛上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周其仁认为,经济自由就是普通人经济活动的自由,逐步扩大经济自由对经济增长非常重要,要在不妨碍他人自由前提下让自由实现最大。政府不应包揽天下,管市场首先要学习市场,要理解市场当中的很多安排有它的道理所在,同时又不可放弃应有的权威强制性约束,只有把强制和非强制的监管措施组合起来,才能让经济自由发挥到最大。政府要实现聪明监管、智慧监管,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再实现精准监管。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也在论坛上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竞争力的现实需求,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加快推进以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变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他说,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成长状况令人担忧。促进发展的关键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纳入市场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为此,他倡导由市场监管部门来组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机构。

迟福林说:“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市场监管变革,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近我们国家对2003年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了修订,从改革的实践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涉及到众多部门,如果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牵头推进落实,中小企业的数量增加了,但很难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从这个现实出发,我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来组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什么呢?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和实施改善营商环境的监管规则,形成并维护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于消费市场监管问题,迟福林建议:以建立溯源体系为重点加快消费市场监管转型。加快建立国家层面权威的第三方消费品溯源平台,形成统一标准,实现全程溯源,保证溯源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问题商品的追溯和召回制度;以完善服务业市场监管标准体系为基准点,推动消费市场监管标准与发达国家接轨,比如: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重点加快健康、教育、文化电信等监管标准建设;严刑峻法打击消费市场假冒伪劣行为等等。

在国内外市场互动、新旧业态并存的新阶段如何尽快提高我国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针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分析点评。

记者:不少官员、学者在论坛上谈了自己对“如何尽快提高我国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这个问题的新思路和观点。对此,有哪些感受和看法?

芦云:“这几天被总局的论坛刷爆了朋友圈。这个市场监管的管理论坛实际上是每年办一次,但为什么现在会引起大家如此重视,就是因为工商总局近几年在不断推行商市制度改革。我们注意到今年论坛的主题叫做商市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这意味着我们的商市制度的改革已经进行了一部分。从目前来看,不仅从政策上,包括一些流程手续上,确实与以前有很大的转变。

关于这次会议所体现出来的亮点,比如提到从发展趋势来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我们原来可能觉得市场的生产力是消费或者生产环节,但是现在看来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才是根源,有生产、有消费,才能形式一个良好的互动,如果生产环节或者消费环节任何一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就会导致营商环境的破损,这种情况势必会影响到两头。”

记者:目前中国的营商环境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实现公平竞争,如何获得司法保障?

芦云:“这个营商环境的维护不只是靠工商局一方面的努力或者政策的制定,包括立法的层面,包括司法、执法以及大家守法的意识上,其实它是需要多个方面去衔接的。首先,立法和政策制定,包括国家机关在进行的一些体制上的改革,其实这几年是非常得以体现的。在执法环节,工商和其他行政部门也在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的监管。原来我们提到工商也好、税务也好、食药也好,大家脑子里反映的是一个监管部门,主要是以管为主,但是现在我们提出了‘放管服’。我觉得这种机构性的变化,导致了现在营商环境的好转。经营者有企业信用制度,相关征信体系这几年都在逐步地建立。而且原来叫‘九龙治水’,现在统一归口,这就使得我们的管理、我们的政策落地能够更加见到实效。最后落到消费者身上,原来消费者遇到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是这些年我们发现消费者的守法意识提高了,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对于假冒伪劣产品零容忍,同时又用一种合法地、合理地手段去维权,以此去促进或者倒逼企业去进行守法的经营。我想,其实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市场竞争的良性互动。”

记者:有学者提到消费市场监管问题时提到,应该严刑峻法打击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行为。各方连续多年都在说,要加大对假冒伪劣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但是当前中国的法律对制假售假惩罚不够严厉、违法成本极低,要实现严惩不容易。对这个问题,你持怎样的看法?

芦云:“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这几年从法律层面上已经有所突破了,我们常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55条,食品安全法的148条,实际上都已经建立了这种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当然,这种机制的建立可能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惩罚性赔偿从力度上还不能相够比拟,但是至少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这样的制度。在消费领域,原来我们总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违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成本低,是我们一直以来在消费领域一个突出的矛盾点,但是现在我们法律上有这样的惩处措施了,对于消费环节来讲,消费者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有法可依了。

整体上,现在对于这种制假或者售假的打击力度,相较于前几年确实是有所好转,但是也出现了新的问题。现在网络购物很发达,网络购物给制假售假插上了另外一个翅膀,给各个市场监管部门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现在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其他一些自媒体领域,去进行的制假和售假,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我认为,在这个领域,需要多个部门的齐抓共管,除了限制准入门槛,除了对于消费者选购商品和服务的常识的普及,除了监管力度的加强,还有法律整体上的体系的完善。

对于制假售假的惩罚力度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在很多消法领域存在一些主观判断,比如说像欺诈、像虚假宣传,但是对于制假售假这样铁定的事实,我觉得无论从监管机构也好,还是从消费者来讲也好,我们都是零容忍的,因为这不只是关系到单个消费者的利益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整个市场、整个社会、甚至一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对于惩罚性的赔偿制度,我们也期待于将来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会更加的完善和落实,也希望我们的市场经营主体能够切实加强自律意识,从源头去解决制假售假的这种违法问题。”

记者:我国消费结构正处于升级的关键时期,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随着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还将有大量潜在消费将被释放出来。此外,消费环境的改变也激发了传统消费的释放。如何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芦云:“这几年从我的感受来讲,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这些企业,它们的守法意识都是在加强的。比如说,原来可能企业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会钻一些法律的空子,或者钻一些执法部门的空子,甚至抱着卖一票算一票的心态。但是这些年他们可能更加主动的去加强合法经营的意识,包括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做自我的法律培训、制度培训,加强人员管理,强化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的服务。这一点上,从大的企业来讲,无论是线上线下应该起到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中小企业也应当树立一个合法、守法经营的目标。

从监管层面来讲,我们的监管在不断精细化、智能化、科技化,我们也希望监管的手段能够赶上市场发展的需求,能够赶上科技的进步,运用更多、更先进、更智能的手段。包括信用体系的建立,通过一只无形的手跟有形的手共同去促进和维护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第三,消费者的守法意识要再增强,维权意识也要再增强。如果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我们要站出来说不,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我们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相信我们的营商环境能够更好。我们也相信,在这样一个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下,各市场主体能够蓬勃发展,能够真正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能够真正让有品质、有服务、有信用的市场主体得到消费者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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