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山东莱州:实施简易注销登记 让企业少跑腿
2017-09-25 08:36:10 来源:胶东在线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将借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为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带去方便和效率。

记者从山东莱州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今年3月1日全国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来,截至目前,莱州市已有601家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企业“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难题得到有效改善。

9月14日上午,记者在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络绎不绝。一位名叫徐春廷的小伙告诉记者,他专门从事企业各种代理,自从今年3月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后,他感触最深。“与之前企业注销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一系列材料相比,简易注销让我感觉一身轻松。”徐春廷告诉记者,他这次是来办理一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注销登记,当天就办完了注销登记手续,而且还节省了登报公告费,只需在网上公示,然后到期只跑一次来拿证明就可以了,非常便民。

“这项举措极大方便了企业退出市场!”窗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刘晓娜表示,与之前相比,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特点:即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取消了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环节;同时改变发布公告方式,企业无需刊登公告,可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另外,也减少企业的申请材料。

记者采访了解到,简易注销虽方便快捷,但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和没有债券债务的企业只需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日的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就可以实行简易注销登记,而对于那些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立案调查等的企业,则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刘晓娜特别提醒广大业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承诺书》一旦上传将无法修改,一定要谨慎操作。简易注销公告后至正式提交申请前可以撤销,但撤销后不能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应当对公告的拟申请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莱州市市场主体迎来快速发展,今年1—8月份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821户。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将借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为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带去方便和效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