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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双11”期间将在全国开展消费品电商打假集中行动
2017-11-02 10:52:34 来源:经济日报
据悉,今年“双11”期间,各地质检部门将通过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震慑制售假冒伪劣违法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0月31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办。图为新闻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韩云平正在发言。

质检总局10月31日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韩云平介绍,近日,质检总局执法司下发《关于开展“双十一”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的通知》,决定从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全国开展“双十一”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据悉,今年“双11”期间,各地质检部门将通过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震慑制售假冒伪劣违法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检部门将多措并举开展电商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摸排,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生产的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消费品在网购平台交易信息的搜索工作,加强曝光力度,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等多种形式获取案件线索。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打假维权协作网的作用。

同时,各地质检部门将严格依法组织电商消费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商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对查实的案件及时通报电商平台,倒逼电商平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增强对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曝光典型案件,加大电商执法打假工作宣传力度。对本辖区内区域质量问题突出的电商消费品,将推动地方政府牵头开展区域整治,形成共治工作格局。总局还将组织对“双11”期间的重大违法案件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双11”期间,质检总局将加强对质量问题突出消费品消费预警发布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警示消息,引导理性消费,形成全社会抵制低价低质恶性竞争的氛围,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消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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