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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面开展失信黑名单制度
2017-11-20 08:43:13 来源: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近期,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红黑名单认定的依据、认定程序,规范信息的共享和发布,并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构建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退出名单机制等。

11月15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嘉兴市举行嘉兴市失信黑名单制度情况建设会。目前,嘉兴市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失信黑名单目录(第一版)》,明确了失信黑名单信息的来源,该目录涵盖26个部门的33个行业领域黑名单;8月,市信用办升级改版了嘉兴市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平台--“信用嘉兴”网站,实现了各行业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的动态发布和实时更新;初步建立了嘉兴市失信黑名单信息数据库,为今后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交换,以及部门联合奖惩应用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嘉兴市数据库已归集了94246条失信黑名单信息。    

了解到,登上失信黑名单的人和单位将由市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通过与人民银行合作,以“银税互动”、“绿色贷款”、信息共享交换等方式进行惩戒。目前,嘉兴市在金融领域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惩戒;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建委和法院等部门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重大劳资纠纷等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发布了2016年十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在工程招投标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和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在政府评先评优工作领域,市长质量奖评选、文明单位评选、服务业二十强企业评选等,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限制;嘉兴市出台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还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审查中引入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档案等信用记录查询应用。2017年8月嘉兴市与杭州、宁波、绍兴等9个城市签订了《信用城市联盟协议》,探索启动了异地红黑名单互认和数据共享交换,首次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共享交换。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联合奖惩卓有成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嘉兴市2013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将29883名自然人和6694家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全市各行业领域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促使3434名自然人、595家法人及其他组织当事人履行了义务,在失信名单库中获得了撤销。今年,在金融领域,嘉兴市金融机构根据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约束和限制,全市共有87家企业受到金融联合惩戒,19家企业收到金融惩戒告知书,1家企业被限制贷款,42家企业被采取降低授信措施,累计限制贷款金额1.4亿元。今年,在市长质量奖评选中,有3家企业因为环保失信被取消评选资格。在文明村镇评选中,有1个镇因为存在政务失信而受影响;1家企业因为存在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而受影响;1家企业因为存在环保失信而受影响;1家企业因为税务稽查失信而受影响。今年市国土资源局探索推出了“土地黑名单”,有6家企业被列入,并被禁止参与新的土地竞买。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近期,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红黑名单认定的依据、认定程序,规范信息的共享和发布,并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构建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退出名单机制等。《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也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嘉兴市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署要求,重点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中的政策措施落地工作,进一步健全黑名单制度,强化数据归集、查询运用以及部门联合奖惩,不定期召开失信黑名单新闻发布会,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加大宣教力度,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信用工作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诚信嘉兴”,着力把信用作为嘉兴的一张名片来打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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