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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工作方案
2017-11-22 09:35:32 来源:信用哈尔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精神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东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17】24号)及国家发改委牵头出台的多个有关联合奖惩的合作备忘录,加快形成南岗区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全面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信用惩戒格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精神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东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1724)及国家发改委牵头出台的多个有关联合奖惩的合作备忘录,加快形成南岗区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全面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信用惩戒格局,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强大威慑,为南岗区开放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进一步加快推进“信用南岗”建设,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公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有利于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对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公示工作,认真落实,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健全工作督办机制,确保案例上报和公示工作按时推进。区各有关单位、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案例报送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经济社会主要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力度,突出抓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做诚信之人、办诚信之企、建诚信政府。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以信用为核心的报送机制,使全区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信用南岗”建设取得积极效果。

三、工作内容

()突出典型性。针对管理服务的行政对象,依法确定奖惩主体,经严格确认后,负责组织、筛选和初步认定本地区及本行业、本系统诚实守信、严重失信的案例。案例内容要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典型性原则,可以是单一部门单独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也可以是多部门按照相关部门联合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联合对市场主体开展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突出重点领域。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守信激励案例和失信惩戒案例,建立常态化报送工作机制。其中,区市场监督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发改局(金融办)、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单位,至少每月要报送2起守信激励案例,有失信惩戒案例的也要及时报送,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省市的要求,区信用办负责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所报的典型案件,上报市信用办审核后在“信用哈尔滨”网站上公示,对于不宜公示的案件,请各单位、各部门作出明确说明。

()加大组织力度。报送材料中应当精炼简洁,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包括案例名称、联合实施部门(或领域)、联合奖惩制度全称、联合奖惩措施内容、进度及主要成效 。

()加大考评力度。此项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以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工作中,市信用办每半年将发专项工作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于主动报送公示的案例,作为工作成果在考核中予以肯定;对于未主动报送公示,经国家、省、市曝光的失信惩戒案例,在考核中坚决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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