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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打好联合激励惩戒组合拳
2018-11-07 09:14:01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近年来,江西税务部门着眼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主动将纳税信用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大力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双轮驱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江西税务部门着眼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主动将纳税信用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大力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双轮驱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52起,向“信用江西”网站、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共12422条。

一、信息共享构筑共治格局,让信用数据“活起来”

一是信用评价夯基础。每年定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强化各项指标信息的核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一律取消评价资格,确保评价客观、准确。科学运用纳税信用“大数据”,完善纳税人诚信档案,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共评定A级纳税人8020户、B级纳税人105153户、M级纳税人233389户、C级纳税人55966户、D级纳税人57091户。

二是信用共享破壁垒。下发《关于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税务系统建立起税收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机制,确保信用信息归集、推送、共享无遗漏、全覆盖。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将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政府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构筑信用共享共用共治大格局。截至目前,全省税务系统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推送涉税信用信息111.3万条,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三是信用公开强监督。及时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门户网站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制定《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双公示”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全省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江西”网站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关于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由省局机关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增加违法案件曝光度。

二、守信激励助力企业发展,让信用红利“惠起来”

一是优化办税简流程。简化A级纳税人办税流程,提供免除发票认证,放宽发票用量限制,优先办理免(退)税,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提供绿色通道或指定专门人员“一对一”办理等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今年以来,有37056户诚信企业享受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25万份。对出口企业依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全省一、二类出口企业退(免)税额实行无纸化管理,优先办理出口退(免)税8.79亿元。 二是银税互动助小微。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动纳税信用在金融领域的增值运用,多措并举促进“银税互动”项目落地,为守信纳税人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今年以来,我省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推送信用信息78331条,通过银税互动为3329户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21.8亿,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快“线上银税互动”推广步伐,升级完善“江西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平台依据纳税人授权,在依法、保密的原则下提供“网上申贷、资料预审、放贷提速、贷后监控”等便捷服务,纳税人融资到账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为几分钟,融资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联合激励褒诚信。认真落实《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优化行政监管举措,对A级纳税人在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安排、土地供用、资格认证、进出口便利化、运输便利化等方面提供优先办理等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合激励机制,推动纳税信用向市场信用延伸,使诚信守法者在各领域得到有力扶持,加快发展壮大,真正让守信有用、守信有价、守信有感。今年以来,有5827户次A级纳税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行政审批,有17户A级纳税人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手续,有4户A级纳税人在出口时海关为其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三、失信惩戒形成合围之势,让信用约束“强起来”

一是税收惩戒促遵从。税务部门对D级纳税人依法从严管理,实施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发票限量供应、加强纳税评估等惩戒措施,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对5413户次D级纳税人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412户次D级纳税人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对3114户次D级纳税人加强纳税评估,对5875户次D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

二是联合惩戒严监管。联合省发改委等23个部门制定《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通过“诚信红黑榜”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取消涉案当事人“文明单位”、“五一劳动奖章”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例如,根据南昌海关通报,今年8月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联合惩戒南昌海关通报失信企业的通知》(赣税函〔2018〕64号),对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加强出口退税分类管理,严格出口退税审核。

三是个人惩戒显威慑。参与制定《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与惩戒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打击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座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等,促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进一步发挥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形成对重大税收违法主体的“合围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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