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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从“不敢失信”到“不能失信、不愿失信”
2020-07-15 09:27:52 来源:新华信用
近日,内蒙古持续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行动,通过建立信用“红黑名单”,推动社会主体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不敢失信”向“不能失信、不愿失信”良性转变。

内蒙古持续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行动,通过建立信用“红黑名单”,推动社会主体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不敢失信”向“不能失信、不愿失信”良性转变。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公布2020年度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名单,包括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50家企业榜上有名。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是在原有的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范围内优中选优,通过企业申报、考核考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的模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军表示,“红名单”的建立,把企业和经营者评先评优工作,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创建相结合,企业在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级评选表彰项目时,必须先纳入“红名单”中,也就是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名单当中,否则企业将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要求,要严格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近三年来,内蒙古通过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欠薪失信企业106户,并全部推送至各有关部门,对信息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李军表示,如果社会法人存在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拖欠工资、未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根据失信程度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对于一般的失信行为会采取信用告知、诚信约谈督促整改。存在较重失信行为者,将被暂缓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并且在人社部门网站中公示一年。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者,将不予评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也不予安排有关财政资金,已授予的相关荣誉要撤销,三年内禁止评先评优活动,并且被列为劳动保障执法重点监察对象,同时向社会公布。

“红黑名单”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共归集“红黑名单”信息11.4万条。其中,失信“黑名单”信息超过10万条,守信“红名单”信息8000多条。涉及领域包括司法、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和税收等,根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对失信者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有效降低决策风险,震慑失信行为。在政务领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发挥信用在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商务领域,推动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失信企业监管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促使企业诚实经营。信用联合奖惩推动社会主体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不敢失信”向“不能失信、不愿失信”良性转变。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社会信用管理中心总工程师郭俊兰介绍,对“红名单”企业优惠措施主要包括享受信用贷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对失信“黑名单”主体限制措施主要包括限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书、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查询112万余次,共核查出失信主体3万多个。从信用查询统计来看,信用信息查询量急速增长,各部门越来越意识到开展联合奖惩对监管的重要性,企业和社会公众也逐渐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提升了政府部门监管效率,提高了社会成员守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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